[發明專利]玻璃導槽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25828.5 | 申請日: | 2012-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293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松浦利文;森康輔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川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10/06 | 分類號: | B60J10/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劉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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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 ||
1.一種玻璃導槽,其沿著設于車輛車門的截面呈大致コ字形的框體嵌裝并將升降的車門玻璃引導至槽部,所述玻璃導槽具有由車內側側壁部、車外側側壁部和將所述車內側側壁部與所述車外側側壁部連接的連接壁部構成的截面呈大致コ字形的主體部,所述玻璃導槽形成有從所述車內側側壁部的內表面朝向所述連接壁部側延伸并與所述車門玻璃滑動接觸的內唇部和從所述車外側側壁部的端部內表面朝向車內側延伸并與所述車門玻璃滑動接觸的外唇部,所述外唇部由內抵唇部和外抵唇部構成,并構成為雙叉狀,其中,所述內抵唇部從所述車外側側壁部的端部內表面朝向所述連接壁部側延伸并與所述內唇部相對,所述外抵唇部從所述內抵唇部的根部的與所述連接壁部側相反一側相對于內抵唇部的延伸方向大致垂直地延伸,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唇部的外抵唇部設定在將所述車門玻璃引導至所述槽部內之前,無論該外抵唇部的前端部與被引導至所述槽部的車門玻璃是否接觸,均不會被車門玻璃卷入所述連接壁部側這樣的位置上,
通過減薄所述內抵唇部的根部的靠所述連接壁部側的壁厚、或從車內側設置缺口,來形成使所述內抵唇部朝所述連接壁部側轉動的折點,
使所述內抵唇部的根部的壁厚比所述折點的部位的壁厚大,并且使所述外抵唇部的根部的壁厚比該外抵唇部的前端部的壁厚小,
在所述車門玻璃被引導向所述槽部內并與所述內抵唇部滑動接觸時,所述內抵唇部以所述折點為中心朝所述連接壁部側轉動,并且所述外抵唇部隨著所述轉動而靠近所述車門玻璃側來與車門玻璃滑動接觸,進而使所述外抵唇部的前端部沿著所述車門玻璃朝向與所述連接壁部側相反一側撓曲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導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折點形成在朝與所述連接壁部側相反一側遠離構成所述框體的車外側部的端部的位置,且形成在將構成所述框體的車外側部的車內側面延長的線上的位置處,或是形成在比所述延長的線更靠車外側的位置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導槽,其特征在于,通過對所述外抵唇部的車內側或車外側進行剖切、或是從車內側或車外側設置缺口,來形成所述外抵唇部的根部的壁厚。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導槽,其特征在于,通過對所述外抵唇部的車內側或車外側進行剖切、或是從車內側或車外側設置缺口,來形成所述外抵唇部的根部的壁厚。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導槽,其特征在于,以在與所述車門玻璃滑動接觸時不與所述車外側側壁部抵接的方式,來設定所述內抵唇部與所述車外側側壁部的間隔。
6.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導槽,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導槽配置成至少越過車身腰線相對于所述車輛車門的位置并在上下方向上連續。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導槽,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導槽配置成至少越過車身腰線相對于所述車輛車門的位置并在上下方向上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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