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終端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325249.0 | 申請日: | 2012-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774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 發明(設計)人: | 賴溱君 | 申請(專利權)人: | 優三第科技開發(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8 | 分類號: | G06F3/048;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唐華明 |
| 地址: | 518054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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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 終端設備 | ||
1.一種電子終端設備,包括硬件層,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終端設備還包括操作空間層、交互層、空間對象層和云端管理單元;
所述操作空間層,用于展示操作空間、所述操作空間中的對象和/或操作所述對象的工具;
所述交互層,用于與所述操作空間層配合,以獲取外界指令;將所述外界指令轉換后傳輸至所述空間對象層,從所述空間對象層獲得與所述外界指令相應的處理結果;其中,所述處理結果在所述操作空間層中予以展示;
所述空間對象層,用于對來自所述交互層的轉換后的外界指令進行處理,形成處理結果;
所述云端管理單元,用于建立所述電子終端設備與云端的通道,通過所述通道將所述操作空間層中的操作空間、所述操作空間中的對象和/或工具上傳至云端,或者獲取所述云端中的操作空間、所述操作空間中的對象和/或工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交互層還用以記錄對所述電子終端設備、操作空間、操作空間中的對象和工具的操作過程,所述云端管理單元還用以將所述操作過程上傳至所述云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交互層將所述處理結果在所述操作空間層中予以展示包括:所述交互層將所述處理結果以操作空間的形式在所述操作空間層中展示,或者所述交互層以所述操作空間中的對象和/或工具的形式在所述操作空間層中展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層及驅動層接口,用于驅動所述電子終端設備。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空間層中展示的對象來自網絡、外接電子終端設備和/或本地,所述對象以數據的形式獲取,所述交互層還用于將來自網絡和/或外接電子終端設備的對象轉化為當前操作空間可識別的對象,并在所述當前操作空間中展示。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對象包括圖像、影像、音頻和文字中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包括添加對象工具,編輯對象工具,刪除對象工具,復制對象工具中一種或幾種的組合。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空間具有嵌套在其中的子操作空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空間的工具由其子操作空間繼承和/或更新。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交互層還用于控制所述子操作空間加載與該子操作空間同級或比該子操作空間級別低的操作空間以成為該子操作空間的子操作空間。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空間分為初始空間,個人空間,視口空間,富媒體空間和應用空間。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間對象層包括:
工具處理器,用于將所述外界指令轉化為所述處理結果中的工具處理結果;
對象處理器,用于將所述外界指令轉化為所述處理結果中的對象處理結果;
空間處理器,用于將所述外界指令轉化為所述處理結果中的空間處理結果。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空間層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獲取空間對象層發出的處理結果;
展示單元,用于基于所述處理結果展示所述操作空間、所述操作空間中的對象和/或操作所述對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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