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噴漆房廢氣利用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317547.5 | 申請日: | 2012-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942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張正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正泉 |
| 主分類號: | B05B15/04 | 分類號: | B05B15/04;B05B15/12 |
| 代理公司: |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37218 | 代理人: | 李桂存 |
| 地址: | 2512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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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噴漆 廢氣 利用 系統 | ||
1.一種噴漆房廢氣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風機(2)、水霧池(3)、燃燒室(4)和烘漆房(6),風機上設置有進風管(7)和出風管(8);烘漆房的外壁為雙層結構,雙層結構之間形成加熱腔(11);所述風機通過進風管、出風管分別與噴漆房、水霧池相連通,水霧池通過進氣管(9)與燃燒室相連通,燃燒室上設置有點火裝置(16);燃燒室通過熱氣管(10)與烘漆房的加熱腔相連通,烘漆房上設置有實現加熱腔(11)與外界連通的出口(1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漆房廢氣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在水霧池(3)中產生水幕、水霧的水壓泵(14),水霧池中設置有與水壓泵出口相連通的多個霧化噴頭(13);水霧池的下方設置有供水壓泵重復利用的循環水體(12)。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噴漆房廢氣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室(4)還連通有燃氣罐(5),燃氣罐中存儲有乙炔或煤氣燃料。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噴漆房廢氣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漆房(1)設置于底面(15)上,進風管(7)的進風口與噴漆房的底部相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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