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309437.4 | 申請日: | 2012-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634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13 |
| 發(fā)明(設計)人: | 生稻由紀子;竹內秀紀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自動車工業(y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25/08 | 分類號: | B62D2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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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用滑柱塔形 支承 加強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其用于控制以從車輛發(fā)動機室(Engine?room)的左右內壁突出的方式配置的左右滑柱塔形支承(Strut?tower)的相對位移。
背景技術
在車體前部的左右兩側,安裝有用于干涉來自車輪的地面反作用力、且可操縱地支撐車輪的前懸架(Front?Suspension)。中該前懸架上所用的左右支柱的上部由從發(fā)動機室的車寬方向兩側的內壁突出形成的一對大致筒狀的滑柱塔形支承支撐。該滑柱塔形支承在行駛過程中需要克服作用于懸架的負載,定位支撐支柱,并確保操縱穩(wěn)定性,而且,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滑柱塔形支承需要有足夠的剛性。
因此,如分別使用連接托架(bracket)將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焊接于配置于其后方的前圍上蓋板(cowl?top)的左右端部側,從而控制左右的滑柱塔形支承前后左右搖擺,并對其進行定位支撐。在這種情況下,如圖10所示,連接托架100在車寬方向(紙面垂直方向)上形成規(guī)定寬度的長的截面L字型,一側的橫向片部101焊接于滑柱塔形支承110的上壁面120,另一側的縱向片部102焊接于前圍上蓋板的前彎壁131,而且,在滑柱塔形支承110的上壁面120上直接焊接與前圍上蓋板的下壁132重疊的部位。由此,可以可靠地防止滑柱塔形支承110的前后方向X的擺動位移,但是,控制車寬方向Y(紙面垂直方向)的擺動位移的效果不佳。
因此,如日本專利文獻1所示,使用具有管狀塔式桿(tower?bar)主體和設置于塔式桿兩端部并連接于滑柱塔形支承的塔式桿安裝部件的滑柱塔形支承桿(strut?tower?bar),從而連接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的上壁面之間并強化剛性,控制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相對車寬方向的位移,防止倒塌,確保操縱穩(wěn)定性。
現(xiàn)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日本專利文獻1特開2002-308149號公報
但是,如日本專利文獻1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桿,當采用通過滑柱塔形支承桿連接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的上端部之間的結構時,雖然車體剛性得到提高,但是,零部件數(shù)量增加,需要確保安裝空間,而且,還導致成本和重量的增加。
發(fā)明內容
基于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不需要確保安裝空間就能夠提高滑柱塔形支承的剛性和確保操縱穩(wěn)定性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
根據本發(fā)明第一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其包括:前圍上蓋板,接合于用于區(qū)分車輛發(fā)動機室與車室的儀表板的上部,具有沿車寬方向連續(xù)地形成長的空間的前壁部以及由該前壁部的下端彎曲并向后延伸的下壁部;左右滑柱塔形支承,從所述發(fā)動機室的車寬方向兩側的左右內壁突出形成;以及左右連接托架,一體地形成焊接于所述滑柱塔形支承的殼體部的周側壁的一側凸緣和焊接于所述前圍上蓋板的前壁部的另一側凸緣,在所述前圍上蓋板的下壁部形成在相互連接與所述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相對的位置的區(qū)間連續(xù)的繩狀加強筋。
根據本發(fā)明第二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基于第一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所述下壁部包括彎曲壁,所述彎曲壁在相互連接與所述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相對的位置的區(qū)間沿所述車寬方向切斷的截面圖在上方是凸起的。
根據本發(fā)明第三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基于第一或第二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沿所述車寬方向相互并列地形成多個形成于所述下壁部的所述繩狀加強筋。
根據本發(fā)明第四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基于第一至第三方面中任一項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所述連接托架具有:所述連接托架包括焊接于所述滑柱塔形支承的殼體部的周側壁的一側彎曲凸緣、焊接于所述前圍上蓋板的前壁部的車寬方向上長的另一側板狀凸緣以及用于一體地結合兩凸緣的中間部。
根據本發(fā)明第五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基于第四方面的車輛用滑柱塔形支承加強結構,所述連接托架的彎曲凸緣接合于所述滑柱塔形支承的殼體部的周側壁的車寬方向中央部側及與前圍上蓋板相對的部位。
發(fā)明的效果
在根據本發(fā)明第一方面的發(fā)明中,在相互連接在前圍上蓋板的下壁部與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相對的位置的區(qū)間形成有連續(xù)的繩狀加強筋,因此,僅通過在下壁部形成繩狀加強筋而不需其他零部件,就能夠提高前圍上蓋板的彎曲剛性,并且能夠防止在該前圍上蓋板的左右端側通過連接托架連接的左右滑柱塔形支承的相對位移,確保車輛的操縱穩(wěn)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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