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98105.0 | 申請日: | 2012-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544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06 |
| 發明(設計)人: | 安有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摩比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13/12;F21W101/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燈。
背景技術
一般而言,車輛具有照明功能,以便在夜間行駛時能夠看清行駛方向的事物,還具有用于向其他車輛或道路其他使用者告知自己車輛行駛狀態的燈光裝置。大燈(head?lamp)還稱為前照燈,作為發揮照亮車輛行進的前方道路的功能的照明燈,需要有能夠在夜間確認前方100米(m)距離內道路上障礙物的亮度。就大燈的規格而言,各國紛紛設定了不同的標準,特別是根據右側通行左側駕駛還是左側通行右側駕駛,大燈光線的照射方向進行了不同設定。
車輛用大燈一般用于看清對象物的目的的照明功能和用于向其他車輛或道路其他使用者告知自己車輛行駛狀態的目的的指示、信號、警告功能及裝飾功能等。
大燈使用燈泡(Bulb)作為光源,但由于燈泡使用壽命短、耐沖擊性低,因此,最近趨于使用高亮度發光二極管(LED:Light?Emitting?Diode)或有機發光二極管(OLED: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作為光源。
發明內容
技術問題
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對光幅度進行改善的車輛用燈。
技術方案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包括:透鏡,其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并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遮光罩,配置于所述透鏡的焦點上;反射體,配置于所述遮光罩的后方;以及第1光源,向所述反射體提供光。
技術效果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由于其透鏡的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能夠拓寬水平方向的對光幅度。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由于其透鏡的前面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能夠使光直射。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由于第2光源向通過透鏡的上部和下部延長而形成的導光部提供光,能夠執行示位(position)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結構的剖面圖;
圖2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結構的立體圖;
圖3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前面的正視圖;
圖4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俯視圖;
圖5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側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
110:透鏡????????120:反射體
130:第1光源?????140:遮光罩
150:第2光源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說明根據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車輛用燈。在此過程中,附圖中顯示的線條的厚度或結構要素的大小等,為了說明上的明確性和便利而可能會夸張地顯示。另外,后述的術語作為考慮到在本發明中的功能而定義的術語,可能會因用戶、操作者的意圖或慣例而異。因此,對于這種術語的定義應當基于本說明書全文的內容加以確定。
圖1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100的結構的剖面圖,圖2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100的結構的立體圖。
如圖1及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100包括:透鏡110,其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并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遮光罩140,配置于所述透鏡110的焦點上;反射體120,配置于所述遮光罩140的后方;以及第1光源130,向所述反射體120提供光。
透鏡110可以配置于車輛用燈100的前方。透鏡110可以將其焦點置于后方。遮光罩140可以配置于透鏡110的焦點上。反射體120可以配置于透鏡110后方的遮光罩140的外邊。透鏡110可以形成有接受光的面和射出光的面。透鏡110透鏡110中射出光的面的水平方向剖面可以具有圓形形狀。并且,透鏡110中射出光的面的豎直方向剖面可以具有非球面形狀。
透鏡110可以由諸如玻璃或塑料的透明光學材料形成,但并非限定于此。
圖3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前面的正視圖。
如圖3所示,透鏡110在水平方向上為圓形結構,并且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的形狀,因此,當從前方觀察時,其可以是近于十字形的形狀。透鏡110的上部和下部的預定區域延長,可以形成導光部112。
圖4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俯視圖,圖5為顯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側視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現代摩比斯株式會社,未經現代摩比斯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298105.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智能戒指
- 下一篇:高倍聚光光伏發電供熱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