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壓縮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297437.7 | 申請日: | 2012-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539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06 |
| 發明(設計)人: | 北川宏樹;橫田伴義;松永健一;三浦政廣;小杉新悟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工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4B41/02 | 分類號: | F04B41/02;F04B41/06;F04B49/00;F04B3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張敬強;丁文蘊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壓縮機 | ||
1.一種空氣壓縮機(1)包括:
壓縮單元(30),被構造以產生壓縮空氣并設置有位于所述空氣壓縮機的重心(G)以上的把手(35);
驅動單元(20),被構造以驅動壓縮單元(30);
罐單元(50),位于壓縮單元(30)以下,包括多個被構造以保存壓縮空氣的空氣罐(51,52),保存在罐單元中的壓縮空氣具有壓力值;
控制電路單元(70),被構造以檢測保存在罐單元(50)中的壓縮空氣的壓力值,并控制驅動單元(20)來驅動壓縮單元(3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壓縮機,其中罐單元(50)沿伸長方向延伸,并具有第一側和位于第一側沿伸長方向的下游的第二側;
其中壓縮單元(30)包括第一壓縮機(32)和位于第一壓縮機沿伸長方向的下游的第二壓縮機(33);和
其中把手(35)具有第一端和位于第一端沿伸長方向的下游的第二端,第一端被連接到第一壓縮機(32),第二端被連接到第二壓縮機(3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壓縮機,還包括被構造以蓋住至少部分壓縮單元的蓋子(10),該蓋子(10)固定在驅動單元(20)、罐單元(50)和控制電路單元(70)中的至少一個上,而不固定在壓縮單元(30)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壓縮機,其中蓋子(10)上形成有在壓縮單元(30)以上的通孔(11a),以及
其中把手(35)穿過通孔(11a)伸出并定位在蓋子(10)的外側。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壓縮機,其中蓋子(10)和壓縮單元(30)在二者之間限定出縫隙。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壓縮機,還包括位于蓋子(10)和壓縮單元(30)之間的彈性件(13)。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壓縮機,其中驅動單元(20)被構造為由外部電源驅動,控制電路單元(70)和驅動單元(20)中的至少一個設置有具有能夠與外部電源連接的末端部分的線纜(71);
其中蓋子(10)設置有凸出部分(11A),該凸出部分(11A)沿與伸長方向和從壓縮單元到罐單元定向而成的垂直方向相交叉的凸出方向而凸出,凸出部分(11A)包括沿伸長方向和垂直方向伸展的平坦表面(11B)以及被構造為沿伸長方向和垂直方向引導線纜(71)以允許線纜(71)繞著卷軸部分(11b)繞圈的卷軸部分(11b)。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壓縮機,其中罐單元(50)沿伸長方向延伸,并具有第一側和位于第一側沿伸長方向的下游的第二側;以及
其中凸出部分(11A)具有上游側部和位于上游側部沿伸長方向的下游的下游側部;
其中蓋子(10)設置有在下游側部和上游側部中的至少一個上的支架(11C),該支架被構造以保持線纜(71)的末端部分。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日立工機株式會社,未經日立工機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297437.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