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行車用后輪轂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88483.0 | 申請日: | 2012-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634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13 |
| 發明(設計)人: | 北村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島野 |
| 主分類號: | B62M6/50 | 分類號: | B62M6/50;G01L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郭小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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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行車 輪轂 | ||
1.一種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該自行車用后輪轂具備:
輪轂軸;
驅動部,該驅動部旋轉自如地支承于上述輪轂軸,并能夠安裝驅動力傳遞部件;
輪轂殼體,該輪轂殼體旋轉自如地支承于上述輪轂軸,并被傳遞上述驅動部的旋轉;以及
驅動力測量部,該驅動力測量部具有第一信號產生機構和第二信號產生機構,該第一信號產生機構具有第一磁鐵部和第一線圈部,該第二信號產生機構與上述第一信號產生機構在上述輪轂軸的軸向上排列設置,并具有第二磁鐵部和第二線圈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信號產生機構與驅動部連結。
3.如權利要求2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驅動部設置上述第一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一線圈部中的一方,在上述輪轂軸設置上述第一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一線圈部中的另一方。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驅動部具有與上述輪轂殼體連結的連結部。
5.如權利要求4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信號產生機構與上述連結部連結。
6.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連結部設置上述第一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一線圈部中的一方,在上述輪轂軸設置上述第一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一線圈部中的另一方。
7.如權利要求4至6中任意一項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二信號產生機構與上述連結部連結。
8.如權利要求7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連結部設置上述第二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二線圈部中的一方,在上述輪轂軸設置上述第二磁鐵部以及第二線圈部中的另一方。
9.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第二信號產生機構與上述輪轂殼體連結。
10.如權利要求9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在上述輪轂殼體設置上述第二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二線圈部中的一方,在上述輪轂軸設置上述第二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二線圈部中的另一方。
11.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意一項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信號產生機構以及上述第二信號產生機構設在上述輪轂殼體的內部。
12.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意一項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磁鐵部以及上述第二磁鐵部形成為環狀,在周向排列并形成有多個磁極。
13.如權利要求1至12中任意一項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還具備無線發送部,該無線發送部將基于上述第一線圈部以及第二線圈部的輸出的信息通過無線方式向外部發送。
14.如權利要求13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還具備對上述無線發送部供給電力的電源。
15.如權利要求14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電源是電池。
16.如權利要求15所記載的自行車用后輪轂,其特征在于,上述電源是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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