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再充電鋰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79223.7 | 申請日: | 2012-08-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507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7 |
| 發明(設計)人: | 金川洙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SDI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4/66 | 分類號: | H01M4/66;H01M10/0568;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康泉;王珍仙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鋰電池 | ||
1.一種可再充電鋰電池,包括:
正電極;
負電極;
所述正電極和所述負電極之間的隔板;
所述隔板上的聚合物層,所述聚合物層包括聚偏二氟乙烯類聚合物;和
浸泡所述隔板的電解液,所述電解液包含丙酸烷基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聚合物層在所述隔板和所述正電極之間和/或所述隔板和所述負電極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聚偏二氟乙烯類聚合物包括選自由聚偏二氟乙烯、聚偏二氟乙烯-六氟丙烯共聚物和它們的組合組成的組中的聚合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聚偏二氟乙烯類聚合物以0.5至3.0g/m2的負載量加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聚偏二氟乙烯類聚合物以1.5至2.5g/m2的負載量加載。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聚合物層進一步包括選自由有機粉末、陶瓷粉末和它們的組合組成的組中的填料。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聚合物層包括所述有機粉末。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有機粉末包括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聚合物層包括所述陶瓷粉末。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陶瓷粉末選自由Al2O3、Mg(OH)2和它們的組合組成的組中。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基于所述聚合物層的總重量,所述陶瓷粉末的含量為0.1至98wt%。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基于所述聚合物層的總重量,所述陶瓷粉末的含量為3至20wt%。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丙酸烷基酯包括丙酸C1-10烷基酯。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丙酸烷基酯包括選自由丙酸甲酯、丙酸乙酯和它們的組合組成的組中的化合物。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基于所述電解液的總體積,所述丙酸烷基酯的含量為10至70體積%。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基于所述電解液的總體積,所述丙酸烷基酯的含量為20至70體積%。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基于所述電解液的總體積,所述丙酸烷基酯的含量為50至60體積%。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電解液進一步包括鋰鹽和非水有機溶劑。
1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電解液進一步包括碳酸酯類溶劑,且所述碳酸酯類溶劑和所述丙酸烷基酯的體積比為4:6至5:5。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所述電解液為液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SDI株式會社,未經三星SDI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279223.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