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富鉻污泥處理皮革染色廢水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77778.8 | 申請日: | 2012-08-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457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聞欣;葉宇軒 | 申請(專利權)人: | 陜西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1/28 | 分類號: | C02F1/28;C02F11/00 |
| 代理公司: | 西安西達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61202 | 代理人: | 第五思軍 |
| 地址: | 710021 陜西省***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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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污泥 處理 皮革 染色 廢水 方法 | ||
1.一種利用富鉻污泥處理皮革染色廢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一、富鉻污泥的預處理:將塊狀的富鉻污泥粉碎;
二、酸浸處理:以硫酸和水體積比為1:5~1:20的硫酸溶液作為鉻提取劑,將步驟一)的富鉻污泥粉末加入硫酸溶液,富鉻污泥粉末與硫酸溶液的固液比為1:1~1:20,污泥質量單位為g,則硫酸體積單位為mL;污泥單位為kg,則硫酸體積單位為L,在20~60℃條件下反應60~180min;
三、液渣分離:將經過步驟二)酸浸處理的富鉻污泥粉末分離為鉻液和初次固渣,酸浸鉻液儲存備用,初次固渣收集起來做下一步處理;
四、二次處理:向容器中的初次固渣里加入磷酸溶液(磷酸溶液即磷酸與水體積比為1:5~1:30),使初次固渣與磷酸溶液的固液比為1:1~1:20,初次固渣質量單位為g,則磷酸體積單位為mL;初次固渣單位為kg,則磷酸體積單位為L,在20~60℃條件下反應10~180min;
五、回收二次固渣:將步驟四)反應后的混合物進行固液分離,液體收集備用,二次固渣回收做下一步利用;
六、吸附染色廢水:取步驟五)二次固渣置于質量濃度為10mg/L~1g/L的皮革染色廢水中,固液比為10:1~1:1,二次固渣質量單位為g,則染色廢水體積單位為mL;二次固渣單位為kg,則染色廢水體積單位為L,經處理10~180min后,染色廢水的色度明顯降低到水處理色度的標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富鉻污泥處理皮革染色廢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一、富鉻污泥的預處理:將塊狀的含鉻污泥粉碎;
二、酸浸處理:選取體積比為1:5的硫酸作為鉻提取劑,將步驟一)的富鉻污泥粉末與硫酸溶液的固液比控制為1:5,鉻污泥粉末質量單位為g,硫酸溶液的體積單位為mL,在20℃下反應30min;
三、液渣分離:將經過步驟二)酸浸處理的富鉻污泥粉末分離為鉻液和初次固渣,酸浸鉻液儲存備用,初次固渣收集起來做下一步處理;
四、二次處理:選取體積比為1:5的磷酸溶液,控制初次固渣與磷酸溶液的固液比為1:5,初次固渣質量單位為g,磷酸溶液的體積單位為mL,在20℃下作用30min,鉻去除率為14.4%;
五、回收固渣:將步驟四)反應后的混合物進行固液分離,液體收集待用,二次固渣收集做下一步利用;
六、吸附染色廢水:取步驟五)二次固渣置于質量濃度為500mg/L的皮革染色廢水中,固液比為10:1,二次固渣質量單位為g,染色廢水的體積單位為mL,處理30min。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富鉻污泥處理皮革染色廢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一、富鉻污泥的預處理:將塊狀的含鉻污泥粉碎;
二、酸浸處理:選取體積比為1:10的硫酸作為鉻提取劑,將步驟一)的富鉻污泥粉末與硫酸溶液的固液比控制為1:10,鉻污泥粉末質量單位為g,硫酸溶液的體積單位為mL,在40℃下反應30min;
三、液渣分離:將經過酸浸處理的含鉻污泥分離為鉻液和初次固渣,酸浸鉻液儲存備用,初次固渣收集起來做下一步處理;
四、二次處理:選取體積比為1:5的磷酸溶液,控制初次固渣與磷酸溶液的固液比為1:5,初次固渣質量單位為g,磷酸溶液的體積單位為mL,在40℃下作用90min;
五、回收固渣:將步驟四)反應后的混合物進行固液分離,液體收集待用,二次固渣收集做下一步利用;
六、吸附染色廢水:取步驟五)二次固渣置于質量濃度為300mg/L的皮革染色廢水中,固液比為5:1,二次固渣質量單位為g,染色廢水的體積單位為mL,處理90min。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富鉻污泥處理皮革染色廢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一、富鉻污泥預處理:將塊狀的含鉻污泥粉碎;
二、酸浸處理:選取體積比為1:20的硫酸作為鉻提取劑,將步驟一)的富鉻污泥粉末與硫酸溶液的固液比控制為1:1,鉻污泥粉末質量單位為g,硫酸溶液的體積單位為mL,在60℃下反應180min;
三、液渣分離:將經過步驟二)酸浸處理的富鉻污泥粉末分離為鉻液和初次固渣,酸浸鉻液儲存備用,初次固渣收集起來做下一步處理;
四、二次處理:選取體積比為1:5的磷酸溶液,控制初次固渣與磷酸溶液的固液比為1:5,固渣質量單位為g,磷酸溶液的體積單位為mL,在60℃下作用180min;
五、回收固渣:將步驟四)反應后的混合物進行固液分離,液體收集待用,固渣收集做下一步利用;
六、吸附染色廢水:取步驟五)二次固渣置于質量濃度為10mg/L的皮革染色廢水中,固液比為1:1,二次固渣質量單位為g,染色廢水的體積單位為mL,處理18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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