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寬頻吸波超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75382.X | 申請日: | 2012-08-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82401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2 |
| 發明(設計)人: | 劉若鵬;季春霖;寇超鋒;何嘉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光啟創新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K9/00 | 分類號: | H05K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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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寬頻 吸波超 材料 | ||
1.一種寬頻吸波超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材料包括至少兩層基本單元層,每層所述基本單元層包括基材以及周期排布于所述基材上的多個微結構,每層所述基本單元層分別對應吸收電磁波的一個預定頻點或者預定頻段,其中,所述每層基本單元層上的所述多個微結構的拓撲形狀和尺寸相同,不同基本單元層上的微結構的拓撲形狀和/或尺寸不相同,每一超材料基本單元的尺寸小于入射電磁波五分之一波長,其中,所述超材料包括四層基本單元層,第一層基本單元層包括第一基材以及周期排布于第一基材上的多個第一微結構,所述第一微結構為圓形微結構;第二層基本單元層包括第二基材以及周期排布于第二基材上的多個第二微結構,所述第二微結構包括第一圓形微結構以及半徑大于第一圓形微結構半徑且與第一圓形微結構同心設置的第二圓形微結構;第三層基本單元層包括第三基材以及周期排布于第三基材上的多個第三微結構,所述第三微結構包括第三圓形微結構、第四圓形微結構、第五圓形微結構,所述第三圓形微結構、第四圓形微結構、第五圓形微結構半徑依次增大且同心、等間距設置;第四層基本單元層包括第四基材以及周期排布于第四基材上的多個第四微結構,所述第四微結構包括第六圓形微結構、第七圓形微結構、第八圓形微結構以及第九圓形微結構,所述第六圓形微結構、第七圓形微結構、第八圓形微結構、第九圓形微結構半徑依次增大且同心、等間距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波超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本單元層的微結構的形狀是圓環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波超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層超材料基本單元層是按照每層所述基本單元層的微結構的尺寸的大小進行從外層到內層方向層疊排列的。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吸波超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層超材料基本單元層是按照每層所述基本單元層的微結構的尺寸的大小由小到大進行從外層到內層方向層疊排列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波超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層基本單元層上第二圓形微結構與第一圓形微結構的間距為第一間距;所述第三層基本單元層上第三圓形微結構與第四圓形微結構,第四圓形微結構與第五圓形微結構之間的間距均為第一間距;所述第四層基本單元層上第六圓形微結構與第七圓形微結構,第七圓形微結構與第八圓形微結構以及第八圓形微結構與第九圓形微結構之間的間距均為第一間距。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吸波超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至第九圓形微結構均為金屬微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吸波超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材、第二基材、第三基材與第四基材材質相同,均為FR-4材料、F4B材料、聚苯乙烯PS材料、鐵電材料、鐵氧材料或者鐵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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