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上行功率控制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69859.3 | 申請日: | 2012-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244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9 |
| 發明(設計)人: | 高雪娟;林亞男;沈祖康;潘學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4W52/14 | 分類號: | H04W52/14;H04W52/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張愷寧 |
| 地址: | 10019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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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上行 功率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上行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用戶設備確定當前上行子幀中傳輸的每個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
所述用戶設備根據當前上行子幀中傳輸的每個上行信道/信號所在的上行載波的上行發送時間提前量,按照所述上行發送時間提前量從大到小的順序,對當前上行子幀中傳輸的所述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功率控制,以滿足功率控制后,所述用戶設備在當前上行子幀中任意時刻的總發射功率不超過預設的最大發射功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設備按照所述上行發送時間提前量從大到小的順序,對當前上行子幀中傳輸的所述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功率控制,具體包括:
所述用戶設備按照所述上行發送時間提前量從大到小的順序,逐一確定一個具有相同上行發送時間提前量的未進行功率控制的上行信道/信號集合,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包括至少一個上行信道/信號,根據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的初始發送時刻上與該上行信道/信號集合同時傳輸的其他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對所述上行信道集合中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功率控制,以滿足功率控制后,所述初始發送時刻上,所述用戶設備的總發射功率不超過所述預設的最大發射功率,其中所述總發射功率為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與所述其他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之和。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設備根據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的初始發送時刻上與該上行信道/信號集合同時傳輸的其他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對所述上行信道集合中的上行信道/信號進行功率控制,具體包括:
所述用戶設備判斷所述初始發送時刻上,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與所述其他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之和是否超過所述預設的最大發射功率;
當判斷超過所述預設的最大發射功率時,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功率控制,以滿足功率控制后,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之和不超過當前可用最大發射功率,所述當前可用最大發射功率為所述預設的最大發射功率減去所述其他上行信道的發射功率;
當判斷未超過所述預設的最大發射功率時,確定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為功率控制后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判斷超過所述預設的最大發射功率時,所述用戶設備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功率控制,具體包括:
所述用戶設備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等比例功率降低,得到功率控制后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或者,
所述用戶設備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的各上行信道/信號按照信道/信號優先級從低到高逐步進行功率降低,對具有相同信道/信號優先級的多個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等比例功率降低,得到功率控制后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其中,對于不需要降低功率的上行信道/信號,確定其目標發射功率為功率控制后的發射功率;或者,
所述用戶設備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處于相同頻帶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等比例功率降低,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處于不同頻帶的上行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根據所處頻帶對應的功率降比例低系數進行功率降低,得到功率控制后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或者,
所述用戶設備按照信道/信號優先級從低到高的順序,逐步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具有同一信道/信號優先級的處于相同頻帶的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進行等比例功率降低,對所述上行信道/信號集合中具有同一信道/信號優先級的處于不同頻帶的信道/信號的目標發射功率按照所處頻帶對應的功率降低比例系數進行功率降低,得到功率控制后各上行信道/信號的發射功率,其中,對于功率降低比例系數為1的上行信道/信號,確定其目標發射功率為功率控制后的發射功率,對于不需要降低功率的上行信道/信號,確定其目標發射功率為功率控制后的發射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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