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燒結釹鐵硼甩帶爐次加工的工藝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69467.7 | 申請日: | 2012-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667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07 |
| 發明(設計)人: | 劉業峰;潘全科;柴天佑;鄭秉霖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北大學 |
| 主分類號: | C22C33/04 | 分類號: | C22C33/04;C22C38/00;B22D11/06;B22F9/04;H01F1/057;H01F1/08;H01F41/02 |
| 代理公司: | 沈陽東大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21109 | 代理人: | 李運萍 |
| 地址: | 110819 遼寧***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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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燒結 釹鐵硼甩帶爐次 加工 工藝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燒結釹鐵硼甩帶爐次加工的工藝控制方法,該控制方法以產品牌號為基礎,其特征在于:對于甩帶爐中加工的產品的牌號進行記錄和監測,當該產品牌號由非常用牌號變為常用牌號時或當不再為常用牌號時,根據甩帶爐內部坩堝和中間包的使用次數,重新對甩帶爐次的爐重進行設定,并以設定后的爐重對各牌號對應的產品進行組爐,根據所組爐次,繼續燒結釹鐵硼甩帶的工藝過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燒結釹鐵硼甩帶爐次加工的工藝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產品牌號由非常用牌號變為常用牌號時,爐重應根據甩帶爐內部坩堝和中間包的使用次數,進行設定;當各牌號產品的組爐量,不滿一爐或滿爐生產若干爐次之后的最后一爐不滿一爐,并且坩堝和中間包的使用次數達到總次數的60%及以上,爐重設定為額定爐容的上限;當各牌號產品的組爐量,不滿一爐或滿爐生產若干爐次之后的最后一爐不滿一爐,并且坩堝和中間包的使用次數達到總次數的不足60%,不滿一爐的爐重設定為該爐的實際組爐量;所述的產品牌號不再為常用牌號時,當各牌號產品的組爐量,不滿一爐或滿爐生產若干爐次之后的最后一爐不滿一爐,爐重應設定為該爐的實際組爐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燒結釹鐵硼甩帶爐次加工的工藝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重,應根據所定產品數量,交貨方式,產品牌號是否為常用牌號,該牌號在甩帶庫中的備料量,甩帶爐中坩堝的使用次數,以及中間包的使用次數進行設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燒結釹鐵硼甩帶爐次加工的工藝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爐,以甩帶爐中加工的各爐次所對應產品的準時交貨為目標,以同一爐次中各產品牌號相同、完成各產品生產量、甩帶爐重在限定范圍內、坩堝使用次數在限定范圍內、中間包使用次數在限定范圍內為約束條件,對各客戶產品進行組爐;
判斷各產品對應牌號的備料是否滿足庫存備料,若滿足則直接得到各爐次的組爐結果,否則,進行甩帶爐數或甩帶爐重的調整,以得到最終的組爐結果;
當牌號對應爐重未達到最大爐重時,以各牌號備料在甩帶庫限定范圍內為目標,以甩帶爐重在限定范圍內為約束,進行爐重調整;
當各牌號對應的爐重均已達到最大爐重時,以各牌號備料在甩帶庫限定范圍內為目標,以甩帶爐重在限定范圍內為約束,進行爐數調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燒結釹鐵硼甩帶爐次加工的工藝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重新對甩帶爐次的爐重進行設定,需滿足如下條件:
1)優先組爐原則:在甩帶爐次確定時,交貨日期是產品最終交貨期限,企業優先安排交貨期近的產品,以保證產品準時交貨;現場所生產產品的優先級根據客戶重要程度以及該產品利潤率情況,分為5個優先級;優先級的值越大,說明優先級越高;對于交貨期相同的產品,優先安排高優先級的;對于交貨期相同、優先級也相同的產品,優先安排需甩帶量小的;
2)組到一個爐次中的產品的牌號一致:產品牌號相同,代表原材料配比相同;原材料配比相同的牌號應組到同一個甩帶爐次中,使甩帶出的產品的質量指標滿足客戶的要求;
3)根據甩帶爐中坩堝的使用次數,中間包的使用次數,產品是否分批交貨、產品對應的牌號是否常用牌號以及產品對應牌號在甩帶庫中的備料情況,最終確定甩帶爐次的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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