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系統及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68510.8 | 申請日: | 2012-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5246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24 |
| 發明(設計)人: | 許士榮;林逸修;何佩玲;謝萬蒲;韋增炫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3/42 | 分類號: | H04M3/42;H04L29/0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萬志香;曾旻輝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園縣楊梅***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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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個人 通信 碼多號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系統,于次世代網/IP多媒體子系統網絡應用,并使用會話發起協議通信協議來建立跨網多號同振,其特征在于,包括:
流程控制單元,執行、控制、管理服務流程,并界接及整合各單元;
身分驗證單元,接收并進行確認申請本服務的身分驗證,將數據傳送于該數據儲存服務器;
訊號控制單元,用以界接次世代網/IP多媒體子系統網絡,進行會話發起協議信號之收送與編解碼,協議控制通話的運作;
多媒體服務器,用以語音或影像的播放;以及
數據儲存服務器,儲存用戶認證數據及用戶服務設定數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程控制單元,還包括要求該身分驗證單元,進行用戶認證數據的身分驗證。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程控制單元,還包括查詢用戶服務設定數據,接收該用戶所設定的轉接號碼,進行多號同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流程控制單元,還包括要求該訊號控制單元,進行以會話發起協議信號通過次世代網/IP多媒體子系統網絡,對發話端、受話端與該多媒體服務器建立通話聯機。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身分驗證單元為查詢用戶認證數據,判斷是否申請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服務。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訊號控制單元,更包括界接次世代網/IP多媒體子系統網絡及會話發起協議信號編碼與譯碼,令該系統提供多號同振,并建立雙方通話。
7.一種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方法,其是使用會話發起協議通信協議于次世代網/IP多媒體子系統網絡,提供跨網建立多號同時振鈴的服務流程,其特征在于,身份認證步驟至少包括:
(1)發話者A通過網絡,對該訊號控制單元發出建立與虛擬通信碼B通話的請求;
(2)該流程控制單元接受該訊號控制單元建立雙方通話的請求;
(3)該身分驗證單元接受該流程控制單元要求進行虛擬通信碼B的身份驗證;
(4)該身分驗證單元向該數據儲存服務器查詢該用戶認證數據;
(5)該身分驗證單元將該用戶認證成功結果通知該流程控制單元;
(6)該流程控制單元在身分驗證通過后,向該數據儲存服務器查詢用戶設定數據;
(7)該流程控制單元查得用戶需同振號碼為B1、B2、B3后,要求該訊號控制單元發出建立發話方A與受話方B1、B2、B3同時振鈴通話的要求;
(8)該訊號控制單元通過NGN/IMS網絡以SIP通信協議對發出建立發話方A與受話方B1、B2、B3同時振鈴通話的請求;以及
(9)依多號同振結果,假設先應答的受話方設備為B1,發話方A即與受話方B1設備進行通話,反之,若先應答的受話方設備為B2,發話方A即與受話方B2設備進行通話,以此類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該身份認證失敗,其步驟(5)更包含:
(5.1)該身分驗證單元將用戶認證失敗結果通知該流程控制單元;
(5.2)該流程控制單元要求該訊號控制單元發出建立A與該多媒體服務器通話的要求;
(5.3)該訊號控制單元通過NGN/IMS網絡以SIP通信協議對發出建立A與該多媒體服務器通話的請求;
(5.4)該多媒體服務器播放所撥的號碼是空號語音給發話方A聽;
(5.5)該多媒體服務器播放空號音完畢后,要求該訊號控制單元切斷與發話方A通話;以及
(5.6)該訊號控制單元通知該流程控制單元通話結束。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流程控制單元,還包括要求該身分驗證單元進行該用戶認證數據的身分驗證。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個人通信碼多號同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流程控制單元,還包括查詢服務該用戶設定數據,取得用戶所設定的轉接號碼,進行多號同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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