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66755.7 | 申請日: | 2012-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071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05 |
| 發明(設計)人: | 王廣開;陳麗惠;胡國輝;降宇波;竇遠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10 | 分類號: | B66C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悅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曉航 |
| 地址: | 10084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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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手持 式長桿吊具 | ||
1.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包括吊環組件和抓爪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支撐管(10)和鏈繩組件,所述的吊環組件和抓爪組件分別固定在支撐管(10)的上、下兩端;所述的吊環組件上轉動設有把手(5),所述的抓爪組件上轉動設有兩個相對設置的抓爪(17),所述的鏈繩組件穿裝在支撐管(10)內且上、下端分別與把手(5)和兩個抓爪(17)連接,通過把手(5)的轉動帶動鏈繩組件上下運動使兩個抓爪(17)關閉或張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吊環組件包括底板(2)和固定在底板(2)頂面上的彎管(1),底板(2)的頂面上固定設有支座(4),支座(4)上設有水平設置的螺紋通孔,所述的把手(5)的中部鉸接在支座(4)上,鎖緊螺釘(6)穿出支座(4)上的螺紋通孔后支撐在把手(5)的底面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抓爪組件包括底座(15),兩個抓爪(17)的中部分別鉸接在底座(15)上,兩個抓爪(17)的上端通過銷軸(18)連接;
所述的鏈繩組件的上、下端分別與把手(5)和銷軸(18)連接,鏈繩組件通過把手(5)的轉動帶動銷軸(18)上下移動,使兩個抓爪(17)關閉或張開。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管(10)的上端螺裝有上套管(3),上套管(3)的上端向上穿出底板(2)后固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鏈繩組件包括自上而下依次相連的上拉繩(20)、上連桿(21)和下拉繩(22),上拉繩(20)的上端與把手(5)連接,下拉繩(22)為鋼絲繩且下端分別與兩個抓爪(17)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拉繩(20)由鏈條形成。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拉繩(20)由鋼絲繩形成,把手(5)朝向上拉繩的側面上開有凹槽,上拉繩(20)置于所述的凹槽內。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抓爪組件還包括導向柱(14)、下連桿(11)和螺母(13),導向柱(14)與支撐管(10)的下端固定,下連桿(11)穿裝在導向柱(14)內,下連桿(11)的上部具有軸肩,螺母(13)螺裝在導向柱(14)的上端,彈簧(12)套裝在下連桿(11)的上部且分別與下連桿(11)的軸肩和螺母(13)相抵,下連桿(11)的上端向上穿出螺母(13)后與鏈繩組件的下端連接,下連桿(11)的下端向下穿出底座(15)后與銷軸(18)連接。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手持式長桿吊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抓爪(17)包括上、下水平部和連接上、下水平部的垂直部,上水平部的中部與底座(15)鉸接,下水平部上設有V字形缺口,兩個所述的抓爪的V字形缺口相對設置;
所述的底座(15)為開口向下的U形板,兩個所述的抓爪(17)以鏈繩組件為對稱軸左、右對稱設置且上水平部分別置于底座(15)的U形開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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