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工業硅生產中木炭粉的回收利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65727.3 | 申請日: | 2012-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072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05 |
| 發明(設計)人: | 蔡習標;黃重陽;曹宏;薛俊;魏延田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暄潔環保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33/025 | 分類號: | C01B33/025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漢永嘉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鄔麗明;唐萬榮 |
| 地址: | 400039 重慶市九龍***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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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工業 生產 木炭 回收 利用 方法 | ||
1.工業硅生產中木炭粉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如下步驟:
1)將碳含量符合工業硅生產要求的木炭粉粉碎后過40目篩,取篩下部分備用;
2)將水溶性樹脂與水按照質量比為(1~5):10混合,得到水溶性樹脂的水溶液,然后加入固化劑,得到粘合劑溶液;
3)將步驟1)所得的木炭粉與步驟2)中所制備的粘合劑溶液混合,并攪拌均勻,得到混合物,其中木炭粉與水溶性樹脂的水溶液的質量比為3:(0.8~1.5);
4)將步驟3)所得的混合物壓制成炭丁坯體或炭球坯體;
5)將步驟4)制成的炭丁坯體或炭球坯體干燥,得到炭丁或炭球成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粉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溶性樹脂為水性脲醛樹脂、水性環氧樹脂、或水性聚氨酯樹脂中的一種或任意兩種以上按任意質量配比的混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粉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的碳含量為78%以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粉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木炭粉與水溶性樹脂的水溶液的質量比為3:(1~1.3)。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粉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炭丁或炭球成品中的含水量不超過3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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