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液晶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59995.4 | 申請日: | 2012-07-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903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23 |
| 發明(設計)人: | 富岡安;國松登;園田英博;今西泰雄;井桁幸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本顯示器東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9 | 分類號: | G02F1/1339;G02F1/13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偉;孟祥海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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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晶 顯示裝置 | ||
1.一種液晶顯示裝置,隔開預定間隙地配置呈矩陣狀地形成有像素電極和TFT等的TFT基板、與上述像素電極相對應的位置處形成有濾色片等的對置基板,在上述間隙保持液晶,上述液晶顯示裝置的特征在于,
在上述TFT基板上包括形成于鈍化膜上、用于連接上述TFT和上述像素電極的接觸孔,并且
在上述對置基板上包括用于確保單元間隔的柱狀間隔物、以及在與上述接觸孔對應的位置上形成的、用于防止錯位的柱狀突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鈍化膜包含有機鈍化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鈍化膜僅由無機鈍化膜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的高度h1與上述柱狀間隔物的高度h2之差Δh為上述接觸孔的深度z以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的高度h1大于單元間隔d、且小于單元間隔d與接觸孔的深度z之和。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柱狀突起被施加了過大的力時,該柱狀突起與上述接觸孔的底部抵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接觸孔包括隨著趨向上部而直徑變大的傾斜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的頂部的直徑比上述接觸孔的上部的直徑小。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的截面積比上述柱狀間隔物的截面積小。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被配置成在液晶板的周邊區域的密度比液晶板的中央區域的密度高。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間隔物在液晶板的畫面整體中大致均勻配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之間的間隔比上述柱狀間隔物的間隔大。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的個數比上述柱狀間隔物的個數少。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柱狀突起的個數比上述柱狀間隔物的個數少一位以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液晶顯示裝置為IPS方式。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液晶顯示裝置為TN方式或VA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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