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258089.2 | 申請日: | 2012-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976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3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吉川敏文;井上真輔;松土貴司;星野孝道;納谷英光;櫻井康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B66B5/02 | 分類號: | B66B5/02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張寶榮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災害 應對 電梯 系統(tǒng) | ||
1.一種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具有:
用于檢測大樓內(nèi)的災害發(fā)生樓層的災害發(fā)生樓層檢測單元;
用于檢測電梯轎廂在升降通道中的位置的轎廂位置檢測單元;
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其根據(jù)由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檢測單元檢測到的災害發(fā)生樓層以及由所述轎廂位置檢測單元檢測到的電梯轎廂的位置,設定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判定位置;
緊急停止判定單元,其判定由所述轎廂位置檢測單元檢測到的電梯轎廂的位置是否超出了由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設定的緊急停止判定位置;以及
緊急停止單元,其在所述緊急停止判定單元判定為所述電梯轎廂的位置超出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并且接近了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時,使電梯轎廂緊急停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位于所述電梯轎廂位置的下方時,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將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的上方,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位于所述電梯轎廂位置的上方時,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將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的下方。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位于所述電梯轎廂位置的下方時,所述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判定位置是能夠使得所述電梯轎廂停靠設定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上方的救助樓層的位置,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位于所述電梯轎廂位置的上方時,所述電梯轎廂的緊急停止判定位置是能夠使得所述電梯轎廂停靠設定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下方的救助樓層的位置。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當由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檢測單元檢測到的災害發(fā)生樓層有多個時,將距離通過所述轎廂位置檢測單元檢測到的電梯轎廂位置最近的災害發(fā)生樓層作為基準來設定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無論災害發(fā)生樓層的數(shù)量有多少,通過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檢測單元檢測到的災害發(fā)生樓層與通過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設定的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之間的高低差均保持在一定的高低差。
6.如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災害發(fā)生樓層的數(shù)量越多,通過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檢測單元檢測到的災害發(fā)生樓層與通過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設定的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之間的高低差設定得越大。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每隔規(guī)定時間,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重復進行一次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的設定以更新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災害應對型電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作為所述緊急停止單元,具有卷揚機制動器以及將電梯轎廂握持在導軌上的電動式緊急停止裝置,并且,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單元,在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位于所述電梯轎廂的當前位置的下方時,將第一緊急停止判定位置以及比該第一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距離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更近的第二緊急停止判定位置設定為所述緊急停止判定位置,在所述緊急停止判定單元判定為所述電梯轎廂的位置超出所述第一緊急停止判定位置并且接近了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時,驅動所述卷揚機制動器以使電梯轎廂緊急停止,在所述緊急停止判定單元判定為所述電梯轎廂的位置超出所述第二緊急停止判定位置并且接近了所述災害發(fā)生樓層時,驅動所述電動式緊急停止裝置以使電梯轎廂緊急停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未經(jīng)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258089.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 上一篇:一種用于電容器的防爆塊
- 下一篇:一種電容器固定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