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57536.2 | 申請日: | 2012-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618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31 |
| 發明(設計)人: | 梁國和;陳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8/22 | 分類號: | H04W8/22;H04W88/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0 | 代理人: | 張穎玲;王黎延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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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終端 業務 呈現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第一終端向服務器上報終端能力描述信息,服務器根據所上報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確定業務的呈現方式并發送至第一終端;
第一終端將用戶選擇的業務呈現方式通知服務器,服務器根據所述選擇的業務呈現方式確定業務的運行方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向服務器上報終端能力描述信息為:第一終端向服務器上報自身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
或為:第一終端向服務器上報自身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以及與自身關聯的其他終端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向服務器上報終端能力描述信息之前,該方法還包括:
第一終端向服務器發送業務請求消息;
服務器根據收到的業務請求消息確認第一終端所請求的業務,并要求第一終端上報終端能力描述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向服務器上報終端能力描述信息之前,該方法還包括:第一終端向與自身關聯的其他終端發起查詢請求,獲取與自身關聯的其他終端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能力描述信息包括:終端的軟件能力的描述信息、硬件能力的描述信息、終端當前的資源使用情況、通信鏈路形態信息、以及業務組合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鏈路形態信息為:關聯終端之間的通信鏈路信息、以及第一終端與服務器之間的通信鏈路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關聯終端之間的通信鏈路信息為:第一終端與自身關聯終端之間的拓撲結構、以及傳輸帶寬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業務組合信息為:第一終端和關聯終端進行所述業務時的功能分工信息、以及業務協同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業務組合信息包括:具有輸入輸出能力的終端組合信息、以及具有呈現能力的終端組合信息;
其中,所述具有輸入輸出能力的終端組合信息為:具有獨立提供輸入輸出能力的終端信息;
所述具有呈現能力的終端組合信息包括:具有顯示能力的終端信息、具有業務轉發能力的終端信息、以及具有本地編解碼能力的終端信息;
所述終端包括:第一終端、以及與第一終端關聯的其他終端。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根據第一終端提供的業務組合信息,提供業務組合方式;
其中,所述業務組合方式包括:一個終端獨立提供業務;一個終端提供輸入輸出業務、且另一個終端提供業務呈現;一個終端提供輸入輸出業務以及業務呈現,另一個終端提供業務轉發及所述業務編解碼轉換;至少兩個終端進行業務呈現;至少兩個終端進行輸入輸出業務;
所述終端包括:第一終端、以及與第一終端關聯的其他終端。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業務的運行方式包括:服務器和終端在運行業務時的工作分工、通信鏈路的選擇、接受業務請求、拒絕業務請求。
12.一種終端業務呈現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終端和服務器;其中,
終端,用于向服務器上報終端能力描述信息,接收服務器發來的業務的呈現方式,并將用戶選擇的業務呈現方式通知服務器;
服務器,用于接收終端上報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根據所上報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確定業務的呈現方式,并將所確定的業務的呈現方式發送至終端;接收終端發來的用戶選擇的業務呈現方式,并根據所述選擇的業務呈現方式確定業務的運行方式。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終端業務呈現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向服務器上報終端能力描述信息為:終端向服務器上報自身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
或為:終端向服務器上報自身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以及與自身關聯的其他終端的終端能力描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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