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垃圾處理裝置及垃圾處理提取新能源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44892.0 | 申請日: | 2012-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254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22 |
| 發明(設計)人: | 蔣華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蔣華俊 |
| 主分類號: | C10B53/00 | 分類號: | C10B53/00;C10G1/00;C01B3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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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垃圾處理 裝置 提取 新能源 方法 | ||
1.一種垃圾處理裝置,包括垃圾加熱裝置和氣體凈化裝置,垃圾加熱裝置包括一第一加熱腔和一第二加熱腔,氣體凈化裝置、第一加熱腔和第二加熱腔相互貫通并形成一密閉的腔體空間,其特征在于:垃圾在第一加熱腔內急速加熱產生酸性氣體,酸性氣體通過氣體凈化裝置進行除酸,第二加熱腔對經第一加熱腔加熱裂解后的產物進行高溫持續加熱。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加熱腔內包括一進料口和一變螺旋送料機,變螺旋送料機上設有多個旋轉葉輪,垃圾進入到第一加熱腔內后,通過變螺旋送料機進行往前推進送料,變螺旋送料機上的兩相鄰旋轉葉輪間距變化與第一加熱腔內垃圾受熱后的體積變化成正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垃圾在第一層加熱腔的加熱時間為10秒-5分鐘,加熱溫度為90-500℃,垃圾在第二層加熱腔的垃圾加熱時間為3-120分鐘,加熱溫度為180-80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垃圾處理裝置進一步包括一炭活化裝置,該炭活化裝置與該垃圾加熱裝置相互獨立并保持相互貫通形成一密閉的腔體空間,在該炭活化裝置與該垃圾加熱裝置之間設有一節流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炭活化裝置包括炭活化腔、蒸汽輸送管和炭回收裝置,炭活化腔以及炭回收裝置相互貫通并形成一密閉的腔體空間,蒸汽輸送管的一端位于炭活化腔內,為炭活化的進行提供水蒸汽,另一端位于炭回收裝置內,將炭回收裝置內產生的水蒸汽通過蒸汽輸送管輸送至炭活化腔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炭活化腔內炭的活化溫度為500-1050℃,活化時間為1-200分鐘。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氣體凈化裝置包括除酸設備和油氣分離設備,垃圾在第一加熱腔內產生的氣體通過除酸設備去除酸性氣體后與第二加熱腔產生的氣態油氣混合物以及炭活化裝置內產生的氣體一起進入到油氣分離設備分離出油和可燃氣。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炭活化腔的體積均大于第一加熱腔和一第二加熱腔的體積。
9.一種垃圾處理提取新能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送入垃圾到第一加熱腔;
S2,垃圾在第一加熱腔內急速加熱裂解,產生酸性氣體、氣態油氣混合物和初級炭化產物;
S3,初級炭化產物進入到第二加熱腔進行持續高溫加熱裂解,產生終極炭化產物固態炭和氣態油氣混合物;
S4,除去第一加熱腔內產生的酸性氣體,產生潔凈的氣態油氣混合物;及
S5,回收經過除酸的氣態油氣混合物和第二加熱腔內產生的氣態油氣混合物。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垃圾處理提取新能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S6,活化第二加熱腔內產生的固態炭,生成活性炭;及
S7,回收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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