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系統及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41617.3 | 申請日: | 2012-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894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1 |
| 發明(設計)人: | 盧玉敏;謝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盧玉敏 |
| 主分類號: | G06F17/27 | 分類號: | G06F17/27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60 | 代理人: | 盧剛 |
| 地址: | 201199 上海市閔***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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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規則 可定義 語義 解析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交互模塊、規則模型化模塊、AI引擎、規則庫;
所述交互模塊,用于接收語義專家輸入的自然語言的語義規則,并輸出至所述規則模型化模塊;
所述規則模型化模塊,用于將所述自然語言的語義規則定義為計算機可識別的規則對象,并存儲至所述規則庫;
所述規則庫,用于存儲所述計算機可識別的規則對象;
所述AI引擎,用于從所述規則庫中選擇規則對象,并根據所述規則對象解析語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規則模型化模塊包含以下子模塊:
拆分子模塊,用于拆分條件和執行過程;
條件模型化子模塊,用于將拆分得到的所述條件定義為條件對象;
動作模型化子模塊,用于將拆分得到的所述執行過程定義為動作對象;
結構模型化子模塊,用于將所述動作對象和/或所述條件對象實例化為規則對象,其中,所述規則對象包含分詞解析規則對象和語義解析規則對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規則模型化模塊還包含條件嵌套子模塊,用于根據邏輯判斷方式,使用合成方式定義嵌套的條件;
所述條件模型化子模塊在將拆分得到的所述條件定義為條件對象時,所述條件為合成的嵌套條件。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AI引擎包含以下模塊:
分詞模塊,用于在接收到一句需解析的語句后,從所述規則庫中選擇分詞解析規則對象,對句子進行分詞,得到含有分詞結果的句子對象;
句子解析模塊,用于在接收到含有分詞結果的句子對象后,從所述規則庫中選擇語義解析規則對象,對句子進行語義分析,得到語義分析結果;
回復模塊,用于根據句子的語義分析結果返回相應的回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規則庫包含醫學行業規則庫、汽車行業規則庫、化工業規則庫。
6.一種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驟:
接收語義專家輸入的自然語言的語義規則;
將自然語言的語義規則定義為計算機可識別的規則對象;
選擇規則對象,并根據所述規則對象解析語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將自然語言的語義規則定義為計算機可識別的規則對象的步驟中,包含以下子步驟:
拆分條件和執行過程;
將拆分得到的所述條件定義為條件對象;
將拆分得到的所述執行過程定義為動作對象;
將所述動作對象和/或所述條件對象實例化為規則對象,其中,所述規則對象包含分詞解析規則對象和語義解析規則對象。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拆分條件和執行過程的步驟之后,還包含以下子步驟:
根據邏輯判斷方式,使用合成方式定義嵌套的條件;
在所述將所述條件定義為條件對象的步驟中,所述條件為合成的嵌套條件。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基于規則的可定義式語義解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選擇規則對象,并根據所述規則對象解析語義的步驟中,包含以下子步驟:
在接收到一句需解析的語句后,選擇分詞解析規則對象,對句子進行分詞,得到含有分詞結果的句子對象;
選擇語義解析規則對象,對含有分詞結果的句子對象進行語義分析,得到語義分析結果;
根據句子的語義分析結果返回相應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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