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核電廠非能動氫復合器催化板在役檢查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40784.6 | 申請日: | 2012-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509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24 |
| 發明(設計)人: | 王春;姜峨;王宏慶;邱添;馬韋剛;傅晟偉;張波;李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 |
| 主分類號: | G21C17/104 | 分類號: | G21C17/104 |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廖曾 |
| 地址: | 610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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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核電廠 能動 復合 催化 檢查 方法 | ||
1.核電廠非能動氫復合器催化板在役檢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制定判定標準:選擇受不同物質影響的催化板,將其放入檢查模式箱中,向檢查模式箱中通入檢查氣體,并實時觀察其出口處的氫濃度變化情況;分別記錄出口處的氫濃度開始增加到出現陡降所需的時間,選擇最長的時間作為判定標準的反應時間,分別記錄出口處的氫濃度出現陡降時的值,選取最小的值作為判定標準的判定值;
(b)催化板檢查:將待檢查的催化板放入檢查模式箱中,向檢查模式箱中通入檢查氣體,并實時觀察其出口處的氫濃度變化情況;在判定標準的反應時間內,若氫濃度降到判定標準的判定值以下,則催化板判定合格,否則判定為不合格,進入步驟(c);
(c)對催化板進行再生,再生后再次進行步驟(b),如檢查仍不合格,則需更換催化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廠非能動氫復合器催化板在役檢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板的再生過程為:將催化板放入再生模式加熱箱中,加熱使再生環境溫度為160~210℃;向再生模式加熱箱中通入吹掃氣體,且控制吹掃氣體的壓力為0.15MPa,流量為500L/h,吹掃時間為5分鐘;吹掃完畢后通入再生氣體,且控制再生氣體的壓力為0.15MPa,流量為1000~1200L/h,再生時間為15?~20分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核電廠非能動氫復合器催化板在役檢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查氣體采用空氣中氫氣含量為2.5~3.0?vol.%的混合氣。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核電廠非能動氫復合器催化板在役檢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氣體采用氮氣中氫氣含量為4~5?vol.%的混合氣。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核電廠非能動氫復合器催化板在役檢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影響催化板的物質包括灰塵、油漆揮發物、鹵素物質或者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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