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短信發送方法、服務器、系統和移動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31494.5 | 申請日: | 2012-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335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22 |
| 發明(設計)人: | 祝遠建;李文良;葛良;王燕;潘欣云;韓鳳儀;任曉恩;魏欣;秦磊;施益峰;郭祥琨;陳立;張航;馮娟娜;惠曉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06 | 分類號: | H04W4/06;H04W4/14;H04W28/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譽威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9 | 代理人: | 彭曉玲;張杏珍 |
| 地址: | 210029 江蘇省南京市虎踞路***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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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短信 發送 方法 服務器 系統 移動 終端 | ||
1.一種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終端獲取短信內容和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
根據所述短信內容和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信息生成短消息數據包;將所述短消息數據包通過互聯網發送給短信發送服務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短消息數據包是IP格式的數據包。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短消息數據包通過互聯網發送給短信發送服務器之前,還包括:
向短信發送服務器發起連接請求,并在連接成功后請求合法性驗證;
其中,當合法性驗證通過以后,將所述短消息數據包發送給所述短信發送服務器;
當連接不成功或者未通過合法性驗證,按照普通短信的方式將所述短信內容發送給所述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對應的移動終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短消息數據包通過互聯網發送給短信發送服務器后,進一步還包括:
移動終端接收短信發送服務器返回的失敗通知;
根據所述失敗通知按照普通短信方式將短信內容發送給所述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對應的移動終端。
5.一種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短信發送服務器接收移動終端通過互聯網發送的短消息數據包,所述短消息數據包中包括有短信內容和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信息;
從所述短消息數據包中提取所述短信內容和所述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并形成與所述目標用戶號碼對應的不少于一條短信息;
將所述不少于一條短信息發送給短信發送網絡,并由短信發送網絡將短信息中的短信內容發送給目標用戶號碼對應的移動終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短信發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短消息數據包為IP格式的數據包。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發送服務器接收移動終端通過互聯網發送的短消息數據包前,還包括:
接收移動終端向短信發送服務器發起的合法性驗證請求,并對移動終端進行合法性驗證;
其中,當合法性驗證通過以后,接收所述短消息數據包,合法性驗證未通過,拒絕所述短消息數據包。
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形成與所述目標用戶號碼對應的不少于一條短信息中,所述短消息的發送方號碼為短信發送服務器的服務代碼,目標方號碼為相應的目標用戶手機號碼;
并且,在所述短消息的發送方信息中還攜帶有移動終端的真實手機號碼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短信發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不少于一條短信息發送給短信發送網絡,并由短信發送網絡將短信息的短信內容發送給目標用戶號碼對應的移動終端后,進一步還包括:
短信發送服務器接收短信發送網絡返回的短信發送狀態報告;
其中,當根據所述短信發送狀態報告判斷短信發送失敗時,向移動終端發起失敗通知;或者,
當根據所述短信發送狀態報告判斷短信發送成功后,斷開與移動終端的連接。
10.一種移動終端,包括:
短信界面單元,用于獲取短信內容和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
數據包打包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短信內容和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信息生成短消息數據包;
數據包發送單元,用于將所述短消息數據包通過互聯網發送給短信發送服務器。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數據包打包單元,進一步用于在根據所述短信內容和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生成短消息數據包時,將所述短消息數據包打包成IP格式的數據包。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用戶認證單元,用于向短信發送服務器發起連接請求,并請求進行合法性驗證;
短信重發單元,用于當連接不成功或者未通過合法性驗證,按照普通短信的方式將短信內容發送給所述不少于一個目標用戶號碼對應的移動終端;
所述數據包發送單元,進一步用于當合法性驗證通過以后,將所述短消息數據包發送給所述短信發送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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