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改變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的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230425.2 | 申請日: | 2012-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689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9 |
| 發明(設計)人: | 全鐘赫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W4/02 | 分類號: | H04W4/02;H04W88/02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王波波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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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改變 便攜式 終端 操作 模式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用于改變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使用接收到的位置信息確定預定時間段期間便攜式終端的移動距離;
確定所述預定時間段內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以及
如果移動速度大于預設速度,則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改變為飛機模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信息獲取位置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預設速度包括飛機的起飛速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如果移動速度小于預設速度,則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從飛機模式改變為普通模式。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改變為普通模式包括:
在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大于預設速度時,確定是否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改變為飛機模式;以及
在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改變為飛機模式之后,確定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是否小于預設速度,以及如果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小于預設速度,則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從飛機模式改變為普通模式。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預設速度包括飛機的降落速度。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僅當便攜式終端先前在飛機模式期間以大于預設速度的速度行進,并且當前以小于預設速度的速度行進時,才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從飛機模式改變為普通模式。
8.一種用于改變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的裝置,包括:
定位模塊,用于接收便攜式終端的位置信息;
控制器,用于使用接收到的位置信息確定預定時間段期間便攜式終端的移動距離,確定所述預定時間段內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以及如果移動速度大于預設速度,則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改變為飛機模式。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中,位置信息是全球定位系統GPS信息,以及定位模塊包括GPS模塊。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中,預設速度包括飛機的起飛速度。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中,如果所確定的移動速度小于預設速度,則控制器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從飛機模式改變為普通模式。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中,
如果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大于預設速度,則控制器確定是否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改變為飛機模式;以及
在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改變為飛機模式之后,控制器確定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是否小于預設速度,以及如果便攜式終端的移動速度小于預設速度,則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從飛機模式改變為普通模式。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中,預設速度包括飛機的降落速度。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中,僅當便攜式終端先前在飛機模式期間以大于預設速度的速度行進,并且當前以小于預設速度的速度行進時,控制器才將便攜式終端的操作模式從飛機模式改變為普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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