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山藥枸杞飲品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214670.4 | 申請日: | 2012-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971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王靖;王鵬;郭雅;李妍霏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王靖 |
| 主分類號: | A23L2/38 | 分類號: | A23L2/38;A23L1/29 |
| 代理公司: | 鄭州聯(lián)科專利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劉建芳;張智偉 |
| 地址: | 474450 河南省南陽***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山藥 枸杞 飲品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山藥枸杞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山藥枸杞飲品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制成:中草藥提取液25~45%,余量為輔料和載體;其中,所述中草藥提取液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中草藥經(jīng)混合浸泡、水煎、提取藥液而得:山藥20~30份、枸杞子15~20份、棗仁10~20份、益智仁10~20份、百合10~15份、麥冬10~15份、芡實10~15份、黃精15~20份、葛根10~15份、桑葚10~15份、山楂10~15份、甘草10~15份。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山藥枸杞飲品,其特征在于:棗仁為炒棗仁,山楂為炒山楂,甘草為炙甘草。
3.一種制備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山藥枸杞飲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含量計,將中草藥提取液35~45%、蜂蜜5~10%、飴糖5~10%、麥芽糊精40~45%混合均質(zhì)后噴霧造粒制成固體飲品。
4.一種制備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山藥枸杞飲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含量計,將中草藥提取液25~35%、蜂蜜5~10%、水60~70%混合制成液體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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