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交易支付授權的銷售點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14498.2 | 申請日: | 2012-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304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13 |
| 發明(設計)人: | 阿拉姆·納希迪普奧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國博通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20 | 分類號: | G06Q20/20;G06Q2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田喜慶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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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交易 支付 授權 銷售點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申請的實施方式涉及支付系統。
背景技術
近場通信(NFC)裝置正被結合到諸如智能手機的移動裝置中,以便于這些移動裝置在進行日常交易方面的使用。例如,可將信用卡提供的信用信息存儲在NFC裝置上,從而無需攜帶大量信用卡。已存在使用移動裝置或NFC來支付交易的各種系統。通常,這些系統包括支付對象和支付發起者。支付發起者的NFC裝置可簡單與支付目標連接,以傳遞信用信息來完成交易。
通常,NFC要求NFC裝置存在于彼此相距相對很小的距離內,使得它們相應的磁場能夠交換信息。通常,第一NFC裝置發送或產生用諸如信用信息的信息來調制的磁場。該磁場感應式地耦合到靠近第一NFC裝置的第二NFC裝置上。第二NFC裝置可通過發送或產生其自身磁場并將該磁場感應式地耦合至第一NFC裝置來響應第一NFC裝置。
發明內容
本文公開的是用于交易支付授權的系統和方法。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銷售點系統包括:通信模塊,被配置為接收交易支付請求;處理器,被配置為識別支付請求作為授權支付請求,該授權支付請求可包括第三方裝置的標識符;以及收發機,被配置為向第三方裝置發送許可請求、接收許可決定、以及基于該許可決定完成交易。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模塊是近場通信模塊。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模塊是藍牙通信模塊。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模塊是60GHz通信模塊。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模塊是無線通信模塊。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電話號碼。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電子郵件地址。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URL地址。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IP地址。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收發機還被配置為從所述第三方裝置接收許可決定。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收發機還被配置為從結算所接收許可決定。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許可請求包括商家ID、商家名稱、商家位置、銷售價格、銷售類別、通用產品代碼、庫存單位、保修信息要素或退貨政策中的至少一個。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許可決定包括許可交易金額、信用卡號、信用卡類型、信用卡有效期、授權碼、借記卡號或銀行賬號中的至少一個。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模塊被配置為從顧客接收交易支付請求。
在另一實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種完成交易的方法,包括:接收交易支付請求;識別支付請求作為授權支付請求,其中,所述授權支付請求包括第三方裝置的標識符;向所述第三方裝置發送交易許可請求;接收交易許可決定,其中,所述許可決定包括支付授權信息;以及基于接收到的所述許可決定來完成交易。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還包括經由近場通信來接收交易支付請求。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電話號碼。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電子郵件地址。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URL地址。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標識符是IP地址。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許可請求包括商家ID、商家名稱、商家位置、銷售價格、銷售類別、通用產品代碼、庫存單位、保修信息要素或退貨政策中的至少一個。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所述支付授權信息包括許可交易金額、信用卡號、信用卡類型、信用卡有效期、授權碼、借記卡號或銀行賬號中的至少一個。
在以上實施方式中,從所述第三方裝置接收所述許可決定。
以下將參照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其他實施方式、特征及優勢,以及本發明各種實施方式的結構和操作。
附圖說明
參照附圖來描述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在附圖中,類似的附圖標記可指代相同的或功能相似的元件。元件首次出現的附圖通常由相應附圖標記中最左側數字來指代。
圖1是NFC環境的框圖。
圖2是第一NFC裝置的框圖。
圖3是示例性移動裝置的示意圖。
圖4是示例性銷售點系統的示意圖。
圖5是授權交易支付的示例性方法的示意圖。
圖6是授權交易支付的另一示例性方法的示意圖。
圖7是授權交易支付的另一示例性方法的示意圖。
圖8是授權交易支付的另一示例性方法的示意圖。
圖9是授權交易支付的另一示例性方法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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