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頭戴式聽筒和頭戴式聽筒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14015.9 | 申請日: | 2012-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436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26 |
| 發明(設計)人: | 斯特凡·海澤 | 申請(專利權)人: | GN奈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丹麥巴***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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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戴式 聽筒 組件 | ||
1.一種頭戴式聽筒,至少具有第一耳機單元和第二耳機單元,所述第一耳機單元和第二耳機單元經由連接帶互相連接,所述連接帶具有配置為連接至所述第一耳機單元的第一端以及配置為連接至所述第二耳機單元的第二端,
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第一耳機單元包括第一收發器,且所述連接帶的至少所述第一端包括第二收發器,所述第一收發器和第二收發器配置為感應地連接,從而將所述第一耳機單元連接至所述連接帶中的傳導元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二耳機單元包括收發器且所述連接帶的第二端包括收發器,所述收發器配置為將所述第二耳機單元連接至所述連接帶中的傳導元件。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一耳機單元和第二耳機單元中的至少一個進一步包括麥克風單元。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連接帶可拆卸地連接至所述第一耳機單元和第二耳機單元中的至少一個。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連接帶的至少所述第一端形成為耳機單元連接器部件。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一收發器和第二收發器關于同一旋轉軸線對稱。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一收發器包括第一/初級線圈,所述第一/初級線圈用于感應產生流向所述第二收發器中的第二/次級線圈的電流。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一收發器和第二收發器分別包括具有公共芯的第一感應線圈和第二感應線圈。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一耳機單元繞第一旋轉軸線能夠旋轉,所述頭戴式聽筒包括:
第一耳機單元,所述第一耳機單元包括:
耳機單元電路,
用于從所述耳機單元電路接收揚聲器信號的第一揚聲器,以及
配置為與所述耳機單元電路電接觸的至少第一收發器,以及
耳機單元連接器部件,所述耳機單元連接器部件包括至少第二收發器,所述第一收發器和第二收發器配置為感應地被連接,從而將揚聲器信號從所述第一耳機單元傳輸至所述連接帶中的傳導元件和/或所述耳機單元連接部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一線圈環狀地設置在所述第一旋轉軸線周圍,諸如,環狀地設置在所述第一揚聲器周圍。
11.根據權利要求9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耳機單元連接器部件包括用于附接到所述耳機單元的環形部件,所述環形部件包括所述第二/次級線圈。
12.根據權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耳機單元連接器部件配置為連接至所述耳機單元,以使所述耳機單元與所述耳機單元連接器部件之間能夠感應連接。
13.根據權利要求9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耳機單元連接器部件可拆卸地安裝于所述耳機單元。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傳導元件包括導電元件,諸如,電線和/或彎曲箔。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聽筒,其中,所述第二耳機單元包括第二揚聲器。
16.一種具有經由連接帶互相連接的主耳機單元和輔助耳機單元的頭戴式聽筒組件,其中,所述連接帶與至少所述主耳機單元可拆卸地連接,且從至少所述主耳機單元至所述連接帶的信號傳輸被配置為感應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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