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點分配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12220.1 | 申請日: | 2012-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027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30 |
| 發明(設計)人: | 高橋幸惠;松本知也;高橋弘樹;清水直哉 | 申請(專利權)人: | NEC比葛露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王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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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配 | ||
1.一種通信系統,包括:
用戶操作的通信終端;以及
包括數據庫的服務器,所述數據庫將點的數目與用于標識購買或使用商品或服務的用戶的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所述點是根據所購買或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向用戶分配的,并能夠用于購買商品或服務,其中
在將點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之前,所述服務器將與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的點劃分為僅該用戶能夠使用的用戶自己的點,以及除該用戶之外的其他用戶能夠使用的其他人的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通信終端基于預定指令,向所述服務器發出請求,以將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的其他人的點的點數目中的至少一些點移動到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中,以及
當從所述通信終端接收到移動請求時,所述服務器將進行移動請求的點數目從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其他人的點移動到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中,以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當發出請求時,所述通信終端向所述服務器發送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第二用戶標識信息以及要移動的點數目,以及
所述服務器在從所述通信終端接收到的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其他人的點的點數目中減去接收到的點數目,以及將所得到的點數目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作為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其他人的點;所述服務器搜索所述數據庫,以查找從所述通信終端接收到的第二用戶標識信息;如果在所述數據庫中找到所述第二用戶標識信息,所述服務器將從所述通信終端接收到的點數目增加到與所找到的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的點數目中;所述服務器將所得到的點的數目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作為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以及如果在所述數據庫中沒有找到第二用戶標識信息,所述服務器將從所述通信終端接收到的第二用戶標識信息和點數目彼此相關聯地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作為用戶自己的點。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通信終端基于預設指令,請求將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的其他人的點的點數目中的至少一些移動到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中。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通信終端基于向所述通信終端輸入的指令,請求將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的其他人的點的點數目中的至少一些移動到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中。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通信終端基于來自具有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的用戶的指令,請求將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的其他人點的點數目中的至少一些移動到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中。
7.一種服務器,包括:
數據庫,所述數據庫將點的數目與用于標識購買或使用商品或服務的用戶的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所述點是根據所購買或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向用戶分配的,并能夠用于購買商品或服務;以及
點操作部分,在將點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之前,將與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的點劃分為僅該用戶能夠使用的用戶自身的點,以及除該用戶之外的其他用戶能夠使用的其他人的點。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服務器,其中:
當從通信終端請求用戶將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地存儲在數據庫中的其他人的點的點數目中的一些移動到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中時,所述點操作部分將進行移動請求的點數目從與第一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其他人的點移動到與第二用戶標識信息相關聯的用戶自己的點中,并將點存儲在所述數據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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