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偏振分光合光器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11837.1 | 申請日: | 2012-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074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何冬玲;趙澤雄;彭成新;賀譚斌;潘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保稅區光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28 | 分類號: | G02B27/28;G02B17/08 |
| 代理公司: | 珠海智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62 | 代理人: | 林永協 |
| 地址: | 519060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偏振 光合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偏振分光合光器,包括
安裝有第一保偏光纖的第一單光纖準直器、安裝有第二保偏光纖的第二單光纖準直器以及安裝有單模光纖的第三單光纖準直器,并設有一個分光合光器件,所述第三單光纖準直器位于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的第一光傳輸面外;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和/或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與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的第二光傳輸面之間設有光方向變換器件,所述光方向變換器件設有至少一個反射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單模光纖為第三保偏光纖。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為雙折射晶體,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及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位于所述雙折射晶體的第一側外,所述第三單光纖準直器位于所述雙折射晶體的第二側外,所述雙折射晶體的第一側與所述雙折射晶體的第二側相對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方向變換器件為斜方棱鏡,所述斜方棱鏡的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光傳輸面之間形成的夾角為45°,所述斜方棱鏡的第二反射面與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和/或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之間形成的夾角為45°。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為偏振分光棱鏡,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及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位于所述偏振分光棱鏡的第一側外,所述第三單光纖準直器位于所述偏振分光棱鏡的第二側外,所述偏振分光棱鏡的第一側與所述偏振分光棱鏡的第二側相對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方向變換器件為三角棱鏡,所述三角棱鏡的反射面與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和/或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之間形成的夾角為45°,且所述三角棱鏡的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光傳輸面之間形成的夾角為45°。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為偏振分光棱鏡,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及所述第三單光纖準直器均位于所述偏振分光棱鏡的同一側外;
所述光方向變換器件為三角棱鏡,所述三角棱鏡的反射面與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之間形成的夾角為45°,所述三角棱鏡的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之間形成的夾角也為45°,且所述三角棱鏡的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光傳輸面之間形成的夾角為45°。
8.偏振分光合光器的制造方法,包括
將安裝有第一保偏光纖的第一單光纖準直器以及安裝有第二保偏光纖的第二單光纖準直器布置在基板上,并在所述基板上放置一個分光合光器件,將安裝有單模光纖的第三單光纖準直器放置在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的第一光傳輸面外;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和/或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與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的第二光傳輸面之間設置光方向變換器件,所述光方向變換器件設有至少一個反射面,且所述反射面與所述第一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和/或所述第二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之間形成的夾角為45°;
繞安裝有出射光纖的單光纖準直器的軸線旋轉所述單光纖準直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單模光纖為第三保偏光纖。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偏振分光合光器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光合光器件為雙折射晶體或偏振分光棱鏡,所述光方向變換器件為斜方棱鏡或三角棱鏡。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珠海保稅區光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未經珠海保稅區光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211837.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