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智能提示裝置及其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205722.1 | 申請日: | 2012-06-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144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15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文彥;楊岱璋;周宏隆;蔡志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趙郁軍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科***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提示 裝置 及其 方法 | ||
1.一種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影像擷取單元,用于預覽一預視影像或擷取一動態(tài)影像;
一人臉偵測單元,對該預視影像或該動態(tài)影像進行一人臉偵測,得到至少一人臉影像;
一資料庫,包含至少一人臉照片及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至少一歷史資料;
一人臉辨識單元,是對該人臉影像和該人臉照片進行一比對,若該人臉影像與該人臉照片相符,從該資料庫取得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該歷史資料;若該人臉影像與該人臉照片不相符,提示使用者編輯該資料庫以新增該人臉影像及所對應的一通訊資料與該歷史資料;其中該比對是于預覽該預視影像時或擷取該動態(tài)影像后進行;以及
一提示單元,于取得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該歷史資料后,若偵測到至少一連線耳機或一連線語音播放裝置,依一順位排序以該連線耳機裝置或該連線語音播放裝置就該歷史數據進行一語音提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影像提示或該語音提示于預覽該預視影像或擷取該動態(tài)影像時進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順位排序是與身份關系、通訊頻率、最后通訊時間或最后影像擷取時間相關。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影像擷取單元設于該連線耳機或一眼鏡上或一筆記型電腦的機殼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提示單元偵測到一外部連線顯示裝置時,通過該外部連線顯示裝置進行該影像提示。
6.一種具有一顯示單元的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影像擷取單元,用于預覽一預視影像或擷取一動態(tài)影像;
一人臉偵測單元,可對該預視影像或該動態(tài)影像進行一人臉偵測,得到至少一人臉影像;
一資料庫,包含至少一人臉照片及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至少一歷史資料;
一人臉辨識單元,是對該人臉影像和該人臉照片進行一比對,若該人臉影像與該人臉照片相符,從該資料庫取得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該歷史資料;若該人臉影像與該人臉照片不相符,提示使用者編輯該資料庫以新增該人臉影像及所對應的一通訊資料;其中該比對于預覽該預視影像時或擷取該動態(tài)影像后進行;以及
一提示單元,于取得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該歷史資料后,依一順位排序對該歷史資料于該顯示單元上進行一影像提示,其中,若偵測到至少一連線耳機或一連線語音播放裝置,依該順位排序以該連線耳機或該連線語音播放裝置進行一語音提示。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一顯示單元的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影像提示或該語音提示可于預覽該預視影像時或擷取該動態(tài)影像后進行。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一顯示單元的智能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影像擷取單元設于一眼鏡上或一筆記型計算機的機殼上。
9.一種智能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驟:
以一影像擷取單元,預覽一預視影像或擷取一動態(tài)影像;
對該預視影像或該動態(tài)影像進行一人臉偵測,得到至少一人臉影像;
提供一資料庫,該資料庫包含至少一人臉照片及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至少一歷史資料;
于預覽該預視影像時或擷取該動態(tài)影像后比對該人臉影像和該資料庫的該至少一人臉照片,若該人臉影像與該人臉照片相符,從該資料庫取得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該歷史資料;若該人臉影像與該人臉照片不相符,提示使用者編輯該資料庫以新增該人臉影像及其對應的一通訊資料與該歷史資料;以及
于取得與該人臉照片相關聯的該歷史資料后,依一順位排序對該歷史資料進行一影像提示,其中,若偵測到至少一連線耳機或一連線語音播放裝置,依該順位排序以該連線耳機或該連線語音播放裝置進行一語音提示。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提示方法,還包含于預覽該預視影像時或擷取該動態(tài)影像后進行該影像提示或該語音提示。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順位排序是與身份關系、通訊頻率、最后通訊時間或最后影像擷取時間相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205722.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