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05667.6 | 申請日: | 2012-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310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7 |
| 發明(設計)人: | 劉瓊;陸沈磊;王曉波;張平;楊德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德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0 | 分類號: | C04B28/00;C04B18/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工專利事務所 31104 | 代理人: | 應云平 |
| 地址: | 20180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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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再生 利用 路基 工程 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是以雙組份再生粉體作為摻合料制備而成;
所述雙組份再生粉體包括活性材料和惰性材料;
所述活性材料為粒徑≤80μm的微集料;
所述惰性材料為80μm<粒徑≤5000μm的細集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包括四種類型,分別為:水泥再生粉體穩定混凝土再生骨料、水泥再生粉體穩定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石灰再生粉體穩定混凝土再生骨料和石灰再生粉體穩定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再生粉體穩定混凝土再生骨料配方為:水泥2-4%;雙組份再生粉體15-21%;混凝土再生骨料60-65%;砂料10-20%;膨脹類外加劑1-2%;纖維1-2%,其余為水;
所述石灰再生粉體穩定混凝土再生骨料配方為:石灰2-4%;雙組份再生粉體7-15%;混凝土再生骨料60-70%;砂料≤20%;其余為水。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再生粉體穩定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配方為:水泥≤5%;雙組份再生粉體10-20%;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80-85%;砂料≤2%;其余為水;
所述石灰再生粉體穩定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配方為:石灰≤15%;雙組份再生粉體5-20%;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80-83%;砂料≤2%;其余為水。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所述混凝土再生骨料是指由建筑垃圾中的廢棄混凝土生產的粒徑>5mm的再生骨料。
6.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砂料?為再生砂或者天然砂;
所述再生砂是指由建筑垃圾生產的粒徑≤5mm的再生細骨料。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是指由建筑垃圾生產的再生骨料,所述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包括混雜物和土。
8.一種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第一步、水泥或石灰與雙組份再生粉體混合攪拌成對應的水泥膠凝混合漿料或者石灰膠凝混合漿料;
第二步、所述水泥膠凝混合漿料或者石灰膠凝混合漿料、混凝土再生骨料和砂料攪拌成水泥再生粉體穩定混凝土再生骨料或石灰再生粉體穩定混凝土再生骨料。
9.一種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再生利用路基工程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第一步、水泥或石灰與雙組份再生粉體混合攪拌成對應的水泥膠凝混合漿料或者石灰膠凝混合漿料;
第二步、所述水泥膠凝混合漿料或者石灰膠凝混合漿料、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和砂料攪拌成水泥再生粉體穩定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或石灰再生粉體穩定建筑垃圾混合再生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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