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層厚測量設備的路面攤鋪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02814.4 | 申請日: | 2012-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284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19 |
| 發明(設計)人: | 丹尼斯·漢夫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約瑟夫福格勒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C19/48 | 分類號: | E01C19/48;E01C23/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師事務所 11326 | 代理人: | 李宓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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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測量 設備 路面 攤鋪機 | ||
1.一種路面攤鋪機(1),具有用于確定道路路面(6)的層厚(8)的測量設備(2)和用于鋪設道路路面(6)的熨平板(7),其中所述測量設備(2)包括支撐元件(4)和布置在所述支撐元件(4)上的至少兩個傳感器(9),由此該傳感器(9)被形成為測量到基面(5)或到所述道路路面(6)的距離(10,11),
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以這樣的方式能旋轉地支撐在所述路面攤鋪機(1)或熨平板(7)上,使得即使所述路面攤鋪機(1)或所述熨平板(7)與水平面(H)的傾斜度發生變化,所述測量設備(2)也保持或回到與水平面(H)成規定角度的平衡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以其可以繞旋轉軸線(3)旋轉的方式被支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軸線(3)延伸穿過所述測量設備(2)的重心(S)。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測量設備(2)處于平衡位置時,所述測量設備(2)的重心(S)與所述旋轉軸線(3)相距小于10cm。
5.根據在前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能連接在路面攤鋪機(1)或所述熨平板(7)的不同位置上。
6.根據在前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包括布置在所述測量設備(2)上的至少一個壓載元件(13)。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壓載元件(13)的位置能被手動或自動地改變,使得所述測量設備(2)的重心(S)重新定位在所述旋轉軸線(3)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包括用于重新定位所述至少一個壓載元件(13)的至少一個致動元件(14)。
9.根據在前權利要求6至8中的一項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被構造成記錄其重心(S)是否位于所述旋轉軸線(3)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測量設備(2)記錄到重心(S)未定位在所述旋轉軸線(3)上時,所述至少一個壓載元件(13)自動移動到特定位置以使所述重心(S)重新定位在所述旋轉軸線(13)上。
11.根據在前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包括被形成為設定所述測量設備(2)的扭轉剛度,也就是抗旋轉性的裝置(15)。
12.根據在前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包括用于降低所述測量設備(2)上的加速度的至少一個穩定器(17a,17b)。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穩定器(17a,17b)包括至少一個陀螺儀元件。
14.根據在前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設備(2)包括評估單元(50),其被形成為評估所述傳感器(9)的距離測量值以確定層厚(8)。
15.根據在前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路面攤鋪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元件(4)包括第一桿(4a)和/或第二桿(4b),其中所述第一桿(4a)在行進方向(V)上看布置在所述路面攤鋪機(1)的右側或左側,并且所述第二桿(4b)布置在所述路面攤鋪機(1)的另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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