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封閉的樣品管的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02035.4 | 申請日: | 2012-06-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412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26 |
| 發明(設計)人: | D.卡佩爾霍夫;G.沙赫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霍夫曼-拉羅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5/02 | 分類號: | G01N35/02;G01N35/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薛峰;譚祐祥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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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封閉 樣品 系統 | ||
1.一種用于處理包括生物樣品的樣品管(12)的系統(900),所述系統(900)包括用于處理樣品的兩個或多個工作單元(901-909),其中對應于至少兩個工作單元(901-909),所述系統包括以下單元的至少一個:
吸量單元(921-928),其用于從樣品管取出一定容量的樣品以由工作單元處理和/或分配一定容量的液體進入樣品管,
分析單元(931,937),其用于確定在樣品管中包含的樣品的至少一個樣品參數,
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900)進一步包括用于至少兩個工作單元(901-908)的每個的去蓋/重新加蓋裝置(911-918),其用于從樣品管(12)去除蓋(11)和用于在它被傳送到另一工作單元(901-909)之前重新封閉樣品管(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去蓋/重新加蓋裝置包括:
至少一個蓋保持器,其每個都包括用于夾持和保持蓋的蓋夾持器,
至少一個管夾持器,其與所述蓋夾持器配合以用于在去除蓋時偏置管和它的蓋遠離彼此并且用于在用相同的原始蓋重新封閉管時朝向彼此偏置管和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去蓋/重新加蓋裝置包括去蓋站和重新加蓋站,其中蓋保持器可從去蓋站移動到在重新加蓋站,在去蓋站,蓋夾持器與去蓋管夾持器配合以從管去除蓋,在重新加蓋站中,蓋夾持器與重新加蓋管夾持器配合以便用相同的蓋重新封閉相同的管。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蓋夾持器是被動的,并且去蓋/重新加蓋裝置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致動器,其用于在從管去除蓋或用其相應的蓋重新封閉管時致動所述被動蓋夾持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當蓋必須從樣品管去除時或當樣品管必須用其相應的蓋重新封閉時致動器連接到蓋保持器的被動蓋夾持器,當蓋保持器保持蓋時,致動器從被動蓋夾持器脫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去蓋站和重新加蓋站,其中蓋保持器和樣品管可從去蓋站移動到在重新加蓋站,在去蓋站,去蓋致動器和去蓋管夾持器與被動蓋夾持器配合以從樣品管去除蓋,由此打開管,在重新加蓋站中,重新加蓋致動器和重新加蓋管夾持器與相同的被動蓋夾持器配合以便用相同的蓋重新封閉相同的管。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去蓋/重新加蓋裝置包括管傳送機,其適于在單個管載體和/或管架上移動樣品管。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重組裝置,其可操作地連接到去蓋/重新加蓋裝置,以用于將樣品管從單個管載體傳送到管架,或者相反。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錯誤檢測器,以確定是否蓋已經被去除和/或管已經用它的各自的蓋被重新封閉和/或防止管用不是各自的蓋被重新封閉。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蓋保持器的數量和/或致動器的數量和/或管夾持器的數量和/或吸量單元的數量和/或分析單元的數量根據每個工作單元的吞吐量和工作流程對應于每個工作單元是可變的。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至少一個傳送單元以從一個工作單元到至少另一工作單元傳送樣品管。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編程控制器,其用于命令吸量單元在管被重新封閉之前執行一個或多個吸量操作,和/或用于命令系統移動或放置樣品管,其基于由分析單元進行的至少一個樣品參數的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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