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及其制備的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197583.2 | 申請日: | 2012-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027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郭少云;熊英;董現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8L69/00 | 分類號: | C08L69/00;C08L33/20;B29B7/00;G02B5/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65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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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散射 聚碳酸酯 復合物 及其 制備 材料 | ||
1.一種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及其制備的光散射復合材料(膜、片、板等),該光散射性復合物包括:(A)基體材料,聚碳酸酯樹脂;和(B)散射體材料:在聚碳酸酯加工成型過程中可熔融變形的聚合物;以及可根據是否需要添加(C)添加劑。
2.如權利1要求的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其中所述的聚碳酸酯樹脂優先芳香族聚碳酸酯,更優先選用雙酚A型聚碳酸酯。
3.如權利1要求的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其中所述的散射體材料,優先選用丙烯腈類共聚物樹脂。
4.如權利3要求的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其中所述的丙烯腈類共聚物樹脂,優先選用丙烯腈含量為10%~80%的共聚物,更加優先選用丙烯腈含量為15%~50%的共聚物,尤其優先選用丙烯腈含量為20%~40%的共聚物。
5.如權利1要求的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其中所述的散射體材料含量,相對于100質量份的聚碳酸酯樹脂,選用0.01~70質量份,更優先選用10~60質量份;但具體的添加量依賴于制備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的厚度以及對透光率和霧度的要求。
6.如權利1要求的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其中所述的添加劑除根據需要摻混常規添加劑(如:抗氧化劑、紫外光吸收劑、脫模劑、抗靜電劑、阻燃劑、紫外光吸收劑等),還可根據需要添加霧度調節劑。
7.如權利6要求的添加劑,其中所述的霧度調節劑優選與基體材料和散射體材料均有一定相容性的聚合物,更優先選用的是馬來酸酐共聚物。
8.如權利6要求的添加劑,其中所述的霧度調節劑的用量,相對于100質量份的聚碳酸酯樹脂,選用0~50質量份,優先選用0~25質量份。
9.如權利1要求的光散射性聚碳酸酯復合物及其制備的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其中所述的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可直接通過雙螺桿擠出機熔融共混后擠出壓延成型得到各向異性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也可先經雙螺桿擠出機熔融共混、造粒后,再經二次熔融后加工成型(如模壓成型、注塑成型、擠出成型、澆注成型等)得到各向同性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或各向異性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
10.如權利9要求的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其中所述的熔融共混和加工成型溫度通常選用180℃~300℃,優先選用220℃~280℃。
11.采用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制備得到的光散射材料(膜、片、板等),適用于液晶顯示器領域的光擴散膜、片、板等,以及導光板、燈罩或者廣告燈箱、展示櫥窗等照明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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