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即時通信中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方法、客戶端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93751.0 | 申請日: | 2012-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05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馬宇塵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量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58 | 分類號: | H04L12/5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張***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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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即時 通信 輸出 狀態 提醒 信息 方法 客戶端 系統 | ||
1.一種即時通信中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具有如下步驟:
步驟1,在發起方處于接收消息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情況下,采集發起方是否主動發送即時通信消息;
步驟2,在發起方主動發送即時通信消息的情況下,針對于接收該即時通信消息的聯系人對象,在當次即時通信交互界面開啟的時間段內,或者預設的交互時間段內,或者預設交互次數的范圍內,或者當次即時通信客戶端登錄的時間段內,或預設包括即時通信客戶端至少重登錄一次的時間段內,所在即時通信客戶端不再接收到前述聯系人對象消息的情況下輸出狀態提醒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時通信中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時間段,以發起方主動發出第一條即時通信消息的時間點為起點進行時間計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時通信中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包括即時通信客戶端至少重登錄一次的時間段,范圍最大不超過48小時。
4.一種即時通信中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客戶端,其特征在于該客戶端包括:
主動消息判定單元,用以在發起方處于接收消息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情況下,采集發起方是否主動發送即時通信消息;
免發提醒執行單元,用以在發起方主動發送即時通信消息的情況下,針對于接收該即時通信消息的聯系人對象,在當次即時通信交互界面開啟的時間段內,或者預設的交互時間段內,或者預設交互次數的范圍內,或者當次即時通信客戶端登錄的時間段內,或預設包括即時通信客戶端至少重登錄一次的時間段內,所在即時通信客戶端不再接收到前述聯系人對象消息的情況下輸出狀態提醒信息。
5.一種即時通信中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
系統服務器,它包括,
免發提醒設定單元,用以采集及存儲免發提醒的設定信息,該設定信息是在發起方主動發送即時通信消息的情況下,針對于接收該即時通信消息的聯系人對象,在當次即時通信交互界面開啟的時間段內,或者預設的交互時間段內,或者預設交互次數的范圍內,或者當次即時通信客戶端登錄的時間段內,或預設包括即時通信客戶端至少重登錄一次的時間段內,所在即時通信客戶端不再接收到前述聯系人對象消息的情況下輸出狀態提醒信息;
免發提醒信息推送單元,將前述免發提醒設定單元中設定的信息推送至對應的發起方客戶端;
發起方客戶端,它包括,
免發提醒接收單元,用以接收前述免發提醒推送單元所推送的免發提醒的設定信息;
主動消息判定單元,用以在發起方處于接收消息輸出狀態提醒信息的情況下,采集發起方是否主動發送即時通信消息;
免發提醒執行單元,用以在發起方主動發送即時通信消息的情況下,針對于接收該即時通信消息的聯系人對象,在當次即時通信交互界面開啟的時間段內,或者預設的交互時間段內,或者預設交互次數的范圍內,或者當次即時通信客戶端登錄的時間段內,或預設包括即時通信客戶端至少重登錄一次的時間段內,所在即時通信客戶端不再接收到前述聯系人對象消息的情況下輸出狀態提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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