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81452.5 | 申請日: | 2012-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266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7 |
| 發明(設計)人: | 錢偉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桐鄉市龍順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1/20 | 分類號: | A23L1/20;A23L1/212 |
| 代理公司: | 杭州金源通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6 | 代理人: | 唐迅 |
| 地址: | 3145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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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即食 蔬菜 腌制 加工 方法 | ||
1.一種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把挑選后的新鮮蔬菜經過清洗后切塊成所需的形狀和大小;把切塊后的新鮮蔬菜進行殺青,殺青后經過甩干脫水再使用熱風烘干;烘干后的蔬菜再使用溫水進行復水;蔬菜復水完成后瀝干,再根據不同口味進行調味,調味完成后包裝,再經過巴氏殺菌得到成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殺青過程為:將切塊后的蔬菜放入轉動式漂燙機進行殺青,殺青時加入溫水,水溫在80℃-100℃之間,同時在溫水中加入小蘇打,小蘇打與溫水的質量比為0.1-0.2:1000,溫水的水位高于蔬菜最高點,殺青時間在1-4分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甩干脫水過程采用甩干機,轉速為150-200轉,甩干時間為30-40秒,甩干時間根據轉速的增加而減少;熱風烘干過程采用熱風干燥機,熱風干燥時間為3-4小時。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復水過程:把熱風烘干后的蔬菜放入容器內,再加入由沸開水冷卻至60℃-70℃的溫水,菜與水的質量比為1:3-4,復水時間在30分鐘至2小時之間,使菜含水率為:63%-72%。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殺青過程為:將切塊后的蔬菜放入轉動式漂燙機進行殺青,殺青時加入溫水,水溫在90℃,同時在溫水中加入小蘇打,小蘇打與溫水的質量比為0.2:1000,溫水的水位高于蔬菜最高點,殺青時間在2分鐘。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甩干脫水過程采用甩干機,轉速為150轉,甩干時間為30秒,甩干時間根據轉速的增加而減少;熱風烘干過程采用熱風干燥機,熱風干燥時間為3小時。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蔬菜的非腌制加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復水過程:把熱風烘干后的蔬菜放入容器內,再加入由沸開水冷卻至65℃的溫水,菜與水的質量比為1:4,復水時間在1小時,使菜含水率為: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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