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和多層陶瓷電容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66579.X | 申請日: | 2012-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103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05 |
| 發明(設計)人: | 金相赫;崔宰憲;樸宰成;金柄秀;宋璿基;金俊熙;徐珠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G4/30 | 分類號: | H01G4/30;H01G4/005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韓明星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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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多層 陶瓷 電子元件 電容器 | ||
1.一種多層陶瓷電子元件,所述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包括:
層壓主體,包括介電層;
多個內電極,形成在層壓主體內,并且具有從層壓主體的一個或更多個面暴露的端部,
其中,當所述多個內電極中相鄰的內電極的中心部分之間的距離為T1并且所述相鄰的內電極的未暴露邊緣之間的距離為T2時,T2與T1之比為0.80至0.9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沿層壓方向的相鄰的內電極的中心部分之間的距離T1小于0.66μ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距離T1和T2是在垂直于層壓主體的第一面的剖面測量的,內電極的所述邊緣不從層壓主體的第一面暴露。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大于層壓主體的第一面的厚度D2,內電極的所述邊緣不從層壓主體的第一面暴露。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層壓主體的第一面的厚度D2與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之比為0.78至0.95。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是在所述多個內電極相互疊置的電容形成部分處測量的。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在200μm至300μm的范圍內。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大于層壓主體的第二面的厚度D3,內電極的所述端部從層壓主體的第二面暴露。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層壓主體的第二面的厚度D3與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之比為0.75至0.97。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層壓主體的第二面的厚度D3是在層壓主體的存在有內電極的區域處測量的。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子元件,其中,所述多個內電極中的一個內電極的厚度為0.7μm或更小。
12.一種多層陶瓷電容器,所述多層陶瓷電容器包括:
層壓主體,具有第一面和第二面;
多個內電極,形成在層壓主體內,并且具有分別從所述第一面和所述第二面暴露的端部,
其中,當所述多個內電極中相鄰的內電極的中心部分之間的距離為T1并且沿層壓方向的所述相鄰的內電極的未暴露邊緣之間的距離為T2時,T2與T1之比為0.80至0.95,
所述相鄰的內電極的中心部分之間的距離小于0.66μm。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容器,其中,所述第一面和所述第二面彼此相對,并且沿層壓主體的長度方向設置。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容器,其中,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大于層壓主體的第三面的厚度D2,內電極的所述邊緣不從所述第三面暴露。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容器,其中,層壓主體的第三面的厚度D2與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之比為0.78至0.95。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多層陶瓷電容器,其中,層壓主體的第一面和第二面中的一個面的厚度D3與層壓主體的中心部分的厚度D1之比為0.75至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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