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64251.4 | 申請日: | 2012-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51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04 |
| 發明(設計)人: | 張智信;呂靜宜 | 申請(專利權)人: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6 | 分類號: | G06F1/16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黃艷;鄭特強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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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一支撐座,包括:
一基座本體,設有一容置空間;
一轉接器,樞接于該基座本體,其中該轉接器包括一第一磁性單元以及一第一端子;以及
一電子裝置,可拆卸地設置于該容置空間,其中該電子裝置包括一第二磁性單元以及一第二端子;
其中當該電子裝置設置于該容置空間時,該電子裝置相對于該基座本體的傾斜角度為可調整的,且該第一磁性單元以及該第二磁性單元之間產生一吸力,使該轉接器的第一端子接觸該第二端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基座本體設有一容置腔,與該容置空間相互連通,且該轉接器設置于該容置腔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基座本體包括一設置于該容置腔的第一樞接結構以及一設置于該容置腔的第一限位結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轉接器包括:
一基板,包括:
一第二樞接結構,樞接于該第一樞接結構;
一第二限位結構,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一限位結構;以及
一轉接部,設置于基板,并位于該樞接結構以及該限位結構之間;
其中該第一端子設置于該轉接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第二樞接結構為一穿孔,且該第二限位結構為一弧形孔,該第一樞接結構包括一設置于該穿孔的樞接軸,該第一限位結構包括一設置于該弧形孔的限位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基座本體包括:
一連接部;
一第一固定部,由該連接部延伸而出;以及
一第二固定部,由該連接部延伸而出,且該第二固定部的長度大于該第一固定部的長度,其中該第二固定部定義一固定區段以及一延伸區段,該固定區段與該第一固定部形成該容置空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第一固定部或是該第二固定部的側壁與該電子裝置之間具有一間隙。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還包括:
一第一支撐元件,設置于該固定區段,并延伸至該容置空間;以及
一第二支撐元件,設置于該延伸區段;
其中當該電子裝置設置于該容置空間時,該電子裝置的一部分位于該容置空間內,另一部分位于該延伸區段的一側,且該第一支撐元件以及該第二支撐元件抵接于該電子裝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第一支撐元件,包括:
一第一油壓單元;以及
一第一桿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一油壓單元,并延伸至該容置空間。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該第二支撐元件,包括:
一第二油壓單元;以及
一第二桿件,可移動地設置于該第二油壓單元,并露出該延伸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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