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煤礦井下翻矸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161261.2 | 申請日: | 2012-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915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26 |
| 發明(設計)人: | 趙忠田;孫啟棟;張建貞 | 申請(專利權)人: | 棗莊礦業集團中興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3/00 | 分類號: | E21F1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770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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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煤礦 井下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煤礦立井的井下翻矸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外煤礦立井施工中在主、副井筒未貫通之前,一般使用鑿井期間的吊桶進行排矸,主井井底兩側巷道各施工20米以上時進行臨時改絞,這種傳統式的立井排矸方式是用耙裝機將矸石裝到礦車,經罐籠提到地面,再運到矸石山進行排矸。立井井筒施工完由吊桶提升改為罐籠提升需要對井筒提升設施和絞車進行必要改造,改造需要投入140萬元資金且改造需要兩個月時間;浪費了大量的資金和工作時間。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節約資金和工作時間的煤礦井下翻矸裝置。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煤礦井下翻矸裝置,其中包括:礦井用馬頭門、吊盤,其特點在于:所述的吊盤安裝在馬頭門上部,馬頭門一側設計有溜槽,溜槽的下部安裝有吊桶。
本發明的優點是:為解決巷道出矸問題,將吊盤提到馬頭門上部,馬頭門一側自制安裝一個溜槽,扒裝機裝矸進入側翻式礦車,側翻矸車運矸翻入溜槽,溜槽自流矸石進吊桶,不用臨時改絞,利用原鑿井設施將矸石提升到地面翻矸臺,節約資金和工作時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
1、馬頭門??2、溜槽??3、吊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一種煤礦井下翻矸裝置,如圖1所示,其中包括:礦井用馬頭門1、吊盤,吊盤安裝在馬頭門1上部,馬頭門1一側設計有溜槽2,溜槽2的下部安裝有吊桶3。
本發明施工參數是
1、洋井必須施工至4m以下,兩臺深潛水泵水窩要求深5m。
2、馬頭門北側溜槽處必須先施工完成,以便放置溜槽。
3、四根主梁上必須操平,可以22#工字鋼墊平。
4、溜槽現場加工,可分作兩半,下井后再和為一體。
5、溜槽與主鋼梁、副梁的聯接采用焊接。
6、木梁與主鋼梁采用8#鐵絲聯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這種排矸方式是國內建井中的排矸方式創新,投入材料少,需要增加的只有溜矸槽,溜矸槽便于加工、安裝,操作方便且維修量少,打破了傳統的施工工藝。
按照傳統工藝,臨時改絞需投入140萬元資金,且改絞施工需要20天。此工藝節省了大量資金和材料,省去了改絞時間。此施工法對建井總工期沒有影響。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明的構思和保護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中普通工程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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