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及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55444.3 | 申請日: | 2012-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580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2 |
| 發明(設計)人: | 羅玉成;熊澤春;楊平;周明權;甘永昌;李宏斌;王小勇;楊勇;劉邦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5 | 分類號: | B01D53/75;B01D53/52;B01D53/62;B01D5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趙榮之 |
| 地址: | 408200 ***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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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濃度 惡臭 氣體 處理 方法 及其 裝置 | ||
1.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氣體收集裝置(1)向焚燒器(2)中通入惡臭氣體,同時向焚燒器(2)中通入燃料氣和空氣,在焚燒器(2)中進行焚燒處理,焚燒后將煙氣通入余熱鍋爐(3)進行余熱回收,然后將煙氣通入脫硫塔(4)中在脫硫劑作用下進行脫硫處理,脫硫處理后將煙氣從煙囪(12)排放至環境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處理具體為,在溫度高于1000℃條件下焚燒至少2.5秒。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處理具體為,焚燒器(2)中惡臭氣體、燃料氣與空氣的體積比為180~220:1:45~6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惡臭氣體、燃料氣和空氣分別由氣體收集裝置(1)、燃料進口(8)和空氣進氣口(7)進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處理后還包括回收,具體為將吸收煙氣的脫硫劑通入回收裝置(11)進行回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處理為二級脫硫法,具體為:將煙氣通入第一脫硫塔(5),同時由第一循環泵(9)通入脫硫劑,進行第一級脫硫;將一級脫硫后的煙氣通入第二脫硫塔(6),同時由第二循環泵(10)通入脫硫劑進行第二級脫硫。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級脫硫中所述煙氣與所述脫硫劑同向通入,所述第二級脫硫中所述煙氣與所述脫硫劑逆向通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劑為質量分數為7~12%的氨水或者質量分數為15~25%的氫氧化鈉。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惡臭氣體為硫化氫、二硫化碳、甲硫醇、甲硫基丙醛、甲硫醚、丙烯醛、丙烯酸、丙烯、乙醛和甲醛中的一種或多種。
10.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高濃度惡臭氣體處理的方法的裝置,包括氣體收集裝置(1)、焚燒器(2)、余熱鍋爐(3)、脫硫塔(4)和煙囪(12),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收集裝置(1)通過管道連接所述焚燒器(2),所述焚燒器(2)通過管道與所述余熱鍋爐(3)連接,所述余熱鍋爐(3)通過管道與所述脫硫塔(4)連接,所述脫硫塔(4)頂部設置有煙囪(12)。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塔(4)包括第一脫硫塔(5)和第二脫硫塔(6),所述第一脫硫塔(5)頂部通過管道與所述余熱鍋爐(3)連接,所述第一脫硫塔(5)底部通過管道與所述第二脫硫塔(6)底部連接,所述第一脫硫塔(5)上設置有第一循環泵(9),所述第二脫硫塔(6)上設置有第二循環泵(10)。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器(2)上還分別設置有空氣進氣口(7)和燃料進口(8)。
13.根據權利要求10-12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與所述脫硫塔(4)連接的回收裝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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