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資源調度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53041.5 | 申請日: | 2012-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877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3 |
| 發明(設計)人: | 李瑞峰;王俊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28/16 | 分類號: | H04W28/16;H04W72/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余剛,梁麗超 |
| 地址: | 518057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資源 調度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資源調度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在商用網情況下,承載在高速下行分組接入(High Speed Downlink Packet Access,簡稱為HSDPA)小數據量業務應用很常見。相比于其他業務,小數據量業務對于碼道和功率調度就會相應進行碼道以及功率調整,相關技術中的調整原則有三種,分別是碼道優先調整原則、功率優先調整原則、碼道和功率同時調整原則。碼道優先調整原則是指優先對碼道個數進行調整,然后再對功率進行調整,功率優先調整原則是指優先對功率進行調整,再對碼道個數進行調整,碼道和功率同時調整原則是指對碼道個數和功率進行同步調整。
考慮到小區可用碼道和可用功率都不盡相同,以及小區內HSDPA的終端個數以及承載業務數據量都不同,因此在采取不同的調整原則時,得到的調整結果可能會有不同,可能達不到最優性能。
針對相關技術中由于采取不同的調整原則而導致資源調度結果不太理想的問題,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針對相關技術中由于采取不同的調整原則而導致資源調度結果不太理想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資源調度方法及裝置,以至少解決上述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資源調度方法,該方法包括:比較當前用戶選擇的第一傳輸塊的比特值與當前承載業務的數據堆積量的大小;如果上述第一傳輸塊的比特值大于上述數據堆積量,分別按照碼道優先調整原則、功率優先調整原則、及碼道和功率同時調整原則,調整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根據分別按照各個原則調整得到的碼道個數和功率確定第二傳輸塊,根據上述第二傳輸塊對當前用戶的下一個用戶進行資源調度。
比較當前用戶選擇的第一傳輸塊的比特值與當前承載業務的數據堆積量的大小之前,上述方法還可以包括:確定當前用戶選擇的第一傳輸塊,以及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
確定當前用戶選擇的第一傳輸塊,以及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之前,上述方法還可以包括:對待調度用戶進行優先級排序。
按照碼道優先調整原則調整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可以包括:將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降低為一條,再降低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功率,直至上述第一傳輸塊的比特值降低到大于上述數據堆積量的最小值。
按照功率優先調整原則調整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可以包括:將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功率降低到支持最小傳輸塊的功率值,再降低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直至上述第一傳輸塊的比特值降低到大于上述數據堆積量的最小值。
按照碼道和功率同時調整原則調整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可以包括:計算每個碼道的使用功率,降低上述每個碼道的使用功率,直至上述第一傳輸塊的比特值降低到大于上述數據堆積量的最小值。
根據分別按照各個原則調整得到的碼道個數和功率確定第二傳輸塊可以包括:根據按照碼道優先調整原則調整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得到第三傳輸塊以及第一碼道個數和功率,根據上述第一碼道個數和功率更新小區內剩余可用碼道個數和功率;根據按照功率優先調整原則調整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得到上述第三傳輸塊以及第二碼道個數和功率,根據上述第二碼道個數和功率更新小區內剩余可用碼道個數和功率;根據按照碼道和功率同時調整原則調整上述第一傳輸塊對應的碼道個數和功率,得到上述第三傳輸塊以及第三碼道個數和功率,根據上述第三碼道個數和功率更新小區內剩余可用碼道個數和功率;根據分別按照各個原則調整后更新的各個剩余可用碼道個數和功率,確定上述第二傳輸塊。
根據分別按照各個原則調整后更新的各個剩余可用碼道個數和功率,確定第二傳輸塊可以包括:判斷上述當前用戶是否是待調度用戶中的最后一個用戶;如果否,根據更新的各個剩余可用碼道個數和功率分別計算對應的傳輸塊的比特值;從計算得到的上述傳輸塊的比特值中挑選數值最大的上述傳輸塊的比特值;根據挑選出的上述傳輸塊的比特值對應的剩余可用碼道個數和功率,確定上述第二傳輸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153041.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