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及瀝除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148035.0 | 申請日: | 2012-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649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梁棟;柳兆峰;高超;安鴻翔;馮文東;閆曉俊;李洪輝;楊衛(wèi)兵;孫慶紅;楊仲田;郭喜良;劉建琴;賈梅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21F9/28 | 分類號: | G21F9/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悅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曉航 |
| 地址: | 030006 ***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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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放射性 樹脂 游離 裝置 方法 | ||
1.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包括瀝除容器(4)以及分別與瀝除容器(4)的頂部、底部相連接的進料管路(1)和出料管路(8),其特征在于,瀝除容器(4)為耐壓容器,瀝除容器(4)的頂部還設有第一壓縮空氣輸入管路(2);出料管路(8)上連接有濾水管路(6),濾水管路(6)上連接有第二壓縮空氣輸入管路(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濾水管路(6)的出口端設有濾水口(7),濾水口(7)內(nèi)設有80目的不銹鋼濾網(wǎng)。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其特征在于,各個管路通過閥門控制啟閉,且第二壓縮空氣輸入管路(5)的接入位置介于濾水管路(6)、出料管路(8)的連接處與濾水管路(6)的閥門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其特征在于,瀝除容器(4)為由不銹鋼材料制成的上桶下錐形容器,最高耐壓0.1Mpa。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其特征在于,瀝除容器(4)的上部設有溢流管路(9),溢流管路(9)通過閥門控制啟閉。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其特征在于,瀝除容器(4)上對稱設有觀察窗(3)。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還包括支撐瀝除容器(4)的支架(10)。
8.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一種放射性廢樹脂游離水瀝除裝置的瀝除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向裝置中輸送放射性廢樹脂
開啟進料管路、溢流管路和濾水管路,向瀝除容器中輸送放射性廢樹脂,待廢樹脂自溢流管路的出口端溢出時,關閉進料管路和溢流管路;
(2)將游離水瀝除
開啟第一壓縮空氣輸入管路,向瀝除容器中通入壓縮空氣,使瀝除的游離水隨壓縮空氣自濾水管路排出,待游離水停止排放時,關閉濾水管路和第一壓縮空氣輸入管路;
(3)使瀝水后的樹脂出料
開啟第二壓縮空氣輸入管路,向瀝除容器中通入壓縮空氣,待瀝除容器內(nèi)部達到指定壓力時,開啟出料管路,使瀝水后樹脂隨壓縮空氣排出,出料完畢后關閉出料管路和第二壓縮空氣輸入管路。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瀝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通過第一壓縮空氣輸入管路通入的壓縮空氣的壓力為0.04-0.05Mpa;游離水瀝除率為95-98%。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瀝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待瀝除容器內(nèi)部壓力達到0.04-0.05Mpa時,開啟出料管路;出料完畢后,裝置中瀝水后樹脂的殘留率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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