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電量調節的制程控制器及其調節電量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47906.7 | 申請日: | 2012-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897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13 |
| 發明(設計)人: | 吳定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凡宜科技電子有限公司;桓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F1/565 | 分類號: | G05F1/565 |
| 代理公司: | 上海漢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胡晶 |
| 地址: | 201109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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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量 調節 程控 及其 方法 | ||
1.一種制程控制器調節電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提供一控制單元,其內建有一電量檢測及驅動頻率調節程序,并執行該電量檢測及驅動頻率調節程序以檢測備載電源單元可提供的電量及驅動現場裝置所需的電量后,增減每單位時間內驅動該現場裝置的次數,并在驅動該現場裝置后通過傳輸單元輸出一回報訊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程控制器調節電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電量檢測及驅動頻率調節程序執行以下具體步驟:?
(1)驅動一次現場裝置,并檢測每驅動一次該現場裝置所需的電量,且依據該現場裝置所需的電量建立一耗損功率值;?
(2)檢測備援電源單元可提供的電量,是檢測該備援電源單元中的非穩態電力模組可提供的電源功率及該備援電源單元中的充電電池的蓄電量,并依據非穩態電力模組可提供的電源功率建立一非穩態電功值,并依據該非穩態電功值評估該非穩態電力模組每單位時間可提供的電量,而依據該充電電池的蓄電量建立一蓄電飽和度值;?
(3)判斷充電電池的蓄電量是否已達飽和,若是,則切斷該非穩態電力模組對充電電池充電;若否,則使非穩態電力模組繼續對充電電池充電;??
(4)評估可供電量及需消耗電量以增減每單位時間內驅動次數,是依據所檢測的備援電源單元可提供的電量,及每單位時間驅動現場裝置所需的電量,增減每單位時間內驅動現場裝置的次數,并據此驅動現場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程控制器調節電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步驟(2)中,檢測備援電源單元可提供的電量,是通過該控制單元控制備援電源單元中的切換開關,切換該備援電源單元的非穩態電力模組連接至備援電源單元中的檢流電路,以檢測非穩態電力模組所提供電源的電壓值及電流值,并該電壓值及電流值相乘后,判斷非穩態電力模組所提供電源的電源功率,以建立該非穩態電功值,并將該非穩態電功值乘上一單位時間而得到該非穩態單位供電量值;?
在步驟(2)中,檢測充電電池的蓄電量,則由該控制單元檢測該充電電池所提供電源的電壓,并依據充電電池所提供電源的電壓建立該蓄電飽和度值。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程控制器調節電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中,判斷充電電池的蓄電量是否已達飽和,是在控制單元內建立一飽和百分比值,在判斷充電電池蓄電飽和度值超過該飽和百分比值時將該非穩態電力模組切換連接至檢流電路,以切斷該非穩態電力模組對充電電池充電,若該蓄電飽和度值未超過該飽和百分比值,控制單元則使該非穩態電力模組繼續對充電電池充電。
5.如權利要求2-4項任一項所述的制程控制器調節電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控制單元是進一步設定一高驅動次數值及一低驅動次數值,該高、低驅動次數值分別代表每單位時間內驅動現場裝置的次數,且該電量檢測及驅動頻率調節程序中,評估可供電量及需消耗電量以增減每單位時間內驅動次數的步驟(4)進一步包含有:?
分別計算每單位時間內以高、低驅動次數來驅動現場裝置所需消耗的電量,是分別將該高、低驅動次數乘上該耗損功率值,以分別得到一高電量消耗值及一低電量消耗值,并計算充電電池可維持以低驅動次數驅動現場裝的時間;?
判斷充電電池可維持以低驅動次數驅動現場裝置的時間是否大于一第一時間值,若是,則每單位時間內以高驅動次數來驅動現場裝置;若否,則進入下一步驟;?
判斷充電電池可維持以低驅動次數驅動現場裝置的時間是否介于該第一時間值及一第二時間值之間,若否,則進入下一步驟;若是,則依據該非穩態單位供電量值決定以高驅動次數或低驅動次數來驅動現場裝置,若非穩態單位供電量值大于或等于高電量消耗值,則以高驅動次數來驅動現場裝置;反之若非穩態單位供電量值小于高電量消耗值,則以低驅動次數來驅動現場裝置;?
判斷充電電池可維持以低驅動次數驅動現場裝置的時間是否介于該第二時間值及一第三時間值之間,若是,則每單位時間內以低驅動次數來驅動現場裝置;若否,則進入下一步驟;?
每單位時間內以低驅動次數來驅動現場裝置,并判斷該非穩態單位供電量值小于高電量消耗值時,令該控制單元通過傳輸單元輸出一警告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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