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調節飛機內部亮度的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47150.6 | 申請日: | 2012-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654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07 |
| 發明(設計)人: | D-A·施瓦爾多;M·巴楚伯爾;R·帕特祖爾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迪爾航空航天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47/00 | 分類號: | B64D47/00;B64D11/00;B64C1/14;H05B37/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曹瑾 |
| 地址: | 德國于***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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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調節 飛機 內部 亮度 系統 | ||
1.一種用于調節飛機(1)的機艙(10)中的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該系統具有被設計為調節預設亮度值的控制裝置(6),并具有至少以下部件:
輸入單元(16),用于輸入預定的亮度值,
至少一個傳感器(4),用于檢測亮度,
調節裝置(7,8),用于基于傳感器(4,40)確定的亮度值影響至少一個光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光源是從外界通過窗(5)進入的外部光,并且窗(5)具有遮光單元(9),并且這些遮光單元由調節裝置(7)驅動以影響光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遮光單元(9)是施加在窗(5)上的層(15),該層(15)在施加電壓時改變其透射率。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遮光單元(9)由非透射或略微透射的材料形成,該遮光單元(9)能夠以機電方式在窗(5)上被拉下,以使得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窗。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用來影響光源的調節裝置(8)作用于機艙(10)內提供的照明(3),并且控制裝置(6)根據預定亮度值和測量的亮度值執行調節。
6.一種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中,提供有根據權利要求2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影響光源的第一調節裝置(7)和根據權利要求5的第二調節裝置(8),從而進入機艙(10)的外部光和機艙(10)內的照明均被該系統調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中,第一調節裝置(7)和第二調節裝置(8)彼此分離,并且因此彼此獨立地進行調節。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第一調節裝置(7)和第二調節裝置(8)通過共同的主控單元被控制。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影響遮光單元(9)的第一調節裝置(7)被設計為具有高于影響照明(3)的第二調節裝置(8)的優先級。
10.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具有用于抑制控制器的措施,例如組件I,以抑制亮度值的快速或波動變化。
11.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亮度值可經由輸入單元(16)被手動預定為超過傳感器(4)所檢測的亮度值。
12.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用于調節可調亮度水平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檢測亮度的傳感器(4)被布置在窗口(5)上,并確定進入的外部光的亮度。
13.一種配備有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至少一種系統的飛機(1)。
14.一種配備有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的至少一種系統的飛機(1),該飛機(1)進一步具有對于該系統處于上級的飛機管理系統,該飛機管理系統被設計為重寫該系統的任何調節或停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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