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坐標測量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43267.7 | 申請日: | 2007-0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809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9 |
| 發明(設計)人: | D·邁耶;R·朱姆布倫;T·詹森;B·布勞尼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萊卡地球系統公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S17/66 | 分類號: | G01S17/66;G01B11/00;G01C1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劉春元 |
| 地址: | 瑞士希***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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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坐標 測量 設備 | ||
1.一種坐標測量設備,具有:
至少一個光學距離測量裝置(200、300);
用于發射和接收光的裝置;
發送接收單元(1),其相對于中間單元(2)圍繞軸(Z)可旋轉地設置;
中間單元(2),其相對于基座單元(3)圍繞另一軸(A)可旋轉地設置,由此所述發送接收單元(1)相對于所述基座單元(3)圍繞兩個軸(A、Z)可旋轉地設置;
其中所述光學距離測量裝置(200、300)具有第一子單元,該第一子單元設置在所述發送接收單元(1)上且與之一起移動;
所述光學距離測量裝置(200、300)具有第二子單元,并且用于傳遞光的至少一個光導體(501-508)設置在所述距離測量裝置(200、300)的第一和第二子單元之間,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子單元設置在所述中間單元(2)上且與之一起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其中至少一個距離測量裝置(200、300)的至少一個光電探測器(204、307)設置在所述發送接收單元(1)中。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其中至少一個距離測量裝置(200、300)的所發射的和返回的光束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單元之間通過相同的光導體(501-504)引導。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其中至少一個距離測量裝置的所發射的和返回的光束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單元之間通過分開的光導體(505、506)引導。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包括第一和第二距離測量裝置(200、300),其中這兩個距離測量裝置的光束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單元之間分別通過分開的光導體(503、504;505、506)引導。
6.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包括分別具有所發射的和返回的光束的第一和第二距離測量裝置(200、300),其中第一距離測量裝置(200)的至少一個光束和第二距離測量裝置(300)的一個光束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單元之間通過同一光導體(506)引導。
7.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包括分別具有所發射的和返回的光束的第一和第二距離測量裝置(200、300),其中所述第一以及第二距離測量裝置(200、300)的所有光束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單元之間通過同一光導體(502)引導。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其中光源(301)設置在所述中間單元(2)中,所述至少一個距離測量裝置(200、300)的余下的元件設置在所述發送接收單元(1)中。
9.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其中至少一個距離測量裝置(200、300)的各個子單元也設置在所述基座單元(3)上,且通過光導體與所述中間單元(2)和/或所述發送接收單元(1)上的其它子單元連接,特別是至少一個光源(201、301)設置在所述基座單元(3)上。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其中在所述發送接收單元(1)中,將四分之一波長板(4)設置在所述至少兩個距離測量器(200、300)至少之一的所發射的以及返回的光束的光路中。
11.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坐標測量設備,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光導體(501-508)是極化保持光導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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