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及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139407.3 | 申請日: | 2012-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429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溫鏡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金川環(huán)保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8 | 分類號: | C02F9/08;B63J4/00;C02F1/461;C02F1/32 |
| 代理公司: | 廣州科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001 | 代理人: | 黃培智 |
| 地址: | 51063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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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適用于 海水 淡水 船舶 水處理 裝置 方法 | ||
1.一種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設置在船外總取水口、具有注水口和排水口的壓載水艙及船外總排放口之間,包括壓載泵,過濾器,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初級殺菌滅藻器和次級殺菌滅藻器,其中初級殺菌滅藻器包括設置在殼體內的紫外線設備和第一超聲波設備,次級殺菌滅藻器包括設置在殼體內的電解設備和第二超聲波設備,所述壓載泵的入水口同時連接所述船外總取水口和所述排水口,所述壓載泵的出水口同時連接過濾器的入水口、初級殺菌滅藻器的入水口以及所述船外總排放口,過濾器的出水口連接初級殺菌滅藻器的入水口,初級殺菌滅藻器的出水口連接次級殺菌滅藻器的入水口,次級殺菌滅藻器的出水口同時連接所述注水口和所述船外總排放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船外總取水口與所述壓載泵入水口之間、所述排水口與所述壓載泵入水口之間、所述壓載泵出水口與所述船外總排水口之間、所述壓載泵出水口與所述過濾器入水口之間、所述壓載泵出水口與所述初級殺菌滅藻器入水口之間、所述次級殺菌滅藻器出水口與所述注水口之間、所述次級殺菌滅藻器出水口與所述船外總排水口之間分別設有閥門。
3.一種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設置在船外總取水口、具有注水口和排水口的壓載水艙及船外總排放口之間,包括壓載泵,過濾器,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初級殺菌滅藻器和次級殺菌滅藻器,其中初級殺菌滅藻器包括設置在殼體內的紫外線設備和第一超聲波設備,次級殺菌滅藻器包括設置在殼體內的電解設備和第二超聲波設備,所述壓載泵的入水口同時連接所述船外總取水口和所述排水口,所述壓載泵的入水口同時連接所述船外總取水口和所述排水口,所述壓載泵的出水口同時連接過濾器的入水口、初級殺菌滅藻器的入水口以及所述船外總排放口,過濾器的出水口連接初級殺菌滅藻器的入水口,初級殺菌滅藻器的出水口同時連接次級殺菌滅藻器的入水口和所述船外總排放口,次級殺菌滅藻器的出水口連接所述注水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船外總取水口與所述壓載泵入水口之間、所述排水口與所述壓載泵入水口之間、所述壓載泵出水口與所述船外總排水口之間、所述壓載泵出水口與所述過濾器入水口之間、所述壓載泵出水口與所述初級殺菌滅藻器入水口之間、所述初級殺菌滅藻器出水口與所述船外總排水口之間分別設有閥門。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船外總取水口至所述初級殺菌滅藻室的入水口之間設有鹽度檢測儀或氯離子檢測儀。
6.一種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取水中氯離子濃度大于15000mg/L時,僅選用步驟A處理;當取水中氯離子濃度小于8000mg/L時,可選用步驟B1或步驟B2處理;當取水中氯離子濃度為8000mg/L-15000mg/L時,選用步驟A、步驟B1或步驟B2處理,其中步驟A為:取水經過過濾,依次通過紫外線設備、第一超聲波設備、電解設備和第二超聲波設備殺菌滅藻后,作為注水送入壓載水艙內,壓載水艙的排水直接通過船外總排放口排出;步驟B1為:取水經過過濾,依次通過第一超聲波設備、紫外線設備殺菌滅藻后,作為注水送入壓載水艙內,壓載水艙的排水經過紫外線設備和第一超聲波設備殺菌滅藻后,把次級殺菌滅藻器的腔體作為通道將水送至船外總排放口排放;步驟B2為:取水經過過濾,依次通過紫外線設備和第一超聲波設備殺菌滅藻后,作為注水送入壓載水艙內,壓載水艙的排水通過紫外線設備和第一超聲波設備殺菌滅藻后,直接送至船外總排放口排放。
7.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適用于海水/淡水的船舶壓載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電解時電流密度為10~2500A/m2,超聲波頻率為15~500KHz,紫外線的波長為:180-40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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