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37010.0 | 申請日: | 2012-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10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許庭瑋;李季壕;周家麟;洪曼玲;洪宇能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2 | 分類號: | H04W4/12;H04W88/18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萬志香;曾旻輝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園縣楊梅***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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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多元 緊急 訊息 通報 系統 | ||
1.一種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包含:
通報案件設定模塊,是提供發布者設定通報案件與訊息內容;
GIS地理資訊系統區域設備篩選模塊,是提供發布者標注欲通報的地理空間范圍,并經由地理空間解析計算后,自設備資料庫撈出所有正處位于標注地理空間范圍之內的通訊帳號清單后,傳送至緊急通報模組;
通報名單輸入模塊,是接收發布者輸入的通訊名單或通訊帳號清單后,傳送給緊急通報模塊;
緊急通報模塊,是接收來自通報名單輸入模塊的通訊名單與通訊帳號清單、或GIS區域設備篩選模快的通訊帳號清單后進行通報資料處理,即(1)將通訊帳號清單輸入至客戶資料庫查詢該通訊帳號持有人的其他通訊資料設定為發布清單、(2)將通訊名單輸入至客戶資料庫查詢該客戶識別碼所屬人的其他通訊資料設定為發布清單、或(3)將通訊帳號清單直接設定為發布清單后;最后按發布清單的類型分別至不同的訊息發布平臺發布緊急通報訊息;
客戶數據庫,是為記錄包含客戶識別碼及其通訊資料的資料庫;以及
設備數據庫,是為記錄包含通訊設備的門號及該設備目前所在的地理資訊位置的資料庫。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數據庫中的通訊資料為行動電話、平板電腦、行動網卡具用戶身份模組SIM卡的行動通訊設備的門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數據庫中的通訊資料為市內電話門號、NGN網路電話門號、有線電視機上盒的設備門號、數位電視機上盒的設備門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數據庫中的通訊資料為客戶終端的網路卡實體位址MAC,該資料從客戶終端接取網際網路后自該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取得;而該網路卡實體位址所對應的客戶識別碼是由用戶透過該客戶終端輸入提供取得。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數據庫中的通訊資料為社交網絡、即時通、電子信箱的網路帳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數據庫中的通訊資料包含客戶自行輸入的緊急連絡人的通訊資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數據庫中的地理資訊位置為設備所在的地址、或為全球衛星定位的地理座標。
8.如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數據庫中的通訊設備的門號為行動電話、平板電腦、行動網卡具用戶身份模組SIM卡的行動通訊設備的行動門號,而該設備的地理資訊位置透過該通訊設備所接取的細胞基地臺定位技術取得、或透過備有GPS全球定位系統的通訊設備回報取得,再更新該設備的地理資訊位置至設備資料庫。
9.如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數據庫中的通訊設備的門號為市內電話門號、NGN網路電話門號、網路電話門號、有線電視機上盒的設備門號、數位電視機上盒的設備門號,而該些設備的地理資訊位置從該設備的裝機地址取得。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急通報模塊中的通訊名單為身份證字號、健保卡號、自然人憑證或居留證號具可識別力的客戶識別碼。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急通報模塊中的通訊帳號清單為行動電話門號、市內電話門號、網路電話門號、數位電視機上盒的設備門號、有線電視機上盒的設備門號、客戶終端的網路卡實體位址。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急通報模塊中的通訊帳號持有人的其他通訊資料為行動電話門號、市內電話門號、網路電話門號、數位電視機上盒的設備門號、個人社群網路帳號、即時通帳號、電子郵件、客戶終端的網路卡實體位址。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元式緊急訊息通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急通報模塊中的發布清單為行動電話門號或市內電話門號時,則發布消息的方式為透過簡訊中心發送簡訊至客戶電話、透過電腦語音應答系統IVR系統撥打至客戶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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