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影像監視系統、事件管理裝置及影像監視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36752.1 | 申請日: | 2012-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793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30 |
| 發明(設計)人: | 吉內英也;朱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中國)研究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5/915;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永新同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6 | 代理人: | 鐘勝光 |
| 地址: | 100190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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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影像 監視 系統 事件 管理 裝置 方法 | ||
1.一種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裝置,對指定的情況進行檢測,并輸出與檢測結果對應的信號;
事件管理裝置,根據從所述檢測裝置輸出的信號,對事件進行檢測;
影像發送裝置,根據所述事件管理裝置的檢測結果,發送與事件相關的影像;以及
影像監視終端,接收從所述影像發送裝置發送的影像并進行顯示;
所述事件利用多個信號定義,在接收到定義事件的全部信號的情況下,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檢測為該事件發生,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向所述影像監視終端發送與該事件相關的影像,所述影像監視終端接收與該事件相關的影像并進行顯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針對一個檢測裝置定義了多個事件的情況下,所述事件管理裝置判斷所述多個事件是否具有關聯性,在所述事件管理裝置判斷為所述多個事件具有關聯性的情況下,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將與所述多個事件相關的影像作為一個影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個事件包括第一事件和第二事件,在接收到定義所述第一事件的最后的信號之前,接收到定義所述第二事件的最初的信號的情況下,所述事件管理裝置判斷為所述第一事件與所述第二事件具有關聯性。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接收到定義具有關聯性的多個事件的全部信號的情況下,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將與所述多個事件相關的全部影像以及與所述多個事件相關的信息發送給所述影像監視終端。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接收到定義某一個事件的多個信號之中的某一個信號之后,經過了規定時間仍未接收到定義該事件的多個信號之中的下一個信號的情況下,檢測為該事件未發生,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刪除僅與該事件相關的影像,并保留與該事件有關聯性的事件和該事件之間共同相關的影像。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影像監視系統還包括影像蓄積裝置,該影像蓄積裝置對所述影像發送裝置發送的影像進行蓄積;
所述影像監視終端在對所述影像蓄積裝置中蓄積的影像進行檢索時,不僅顯示作為檢索結果的事件,而且顯示與作為檢索結果的事件具有關聯性的事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接收到定義事件的全部信號之前,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向所述影像監視終端發送與該事件相關的影像。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接收到按每個事件預先決定的信號之后,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向所述影像監視終端發送與該事件相關的影像。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影像監視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未能接收到定義事件的全部信號的情況下,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向所述影像監視終端發送表示該事件未發生的事件未發生通知。
10.一種影像監視系統中的事件管理裝置,
該影像監視系統包括:
檢測裝置,對指定的情況進行檢測,并輸出與檢測結果對應的信號;
所述事件管理裝置;
影像發送裝置,根據所述事件管理裝置的檢測結果,發送與事件相關的影像;以及
影像監視終端,接收從所述影像發送裝置發送的影像并進行顯示;
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根據從所述檢測裝置輸出的信號,對利用多個信號定義的事件進行檢測,在接收到定義事件的全部信號的情況下,檢測為該事件發生,并向所述影像發送裝置發送表示該事件發生的事件通知。
11.一種影像監視系統的影像監視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由檢測裝置對指定的情況進行檢測,并輸出與檢測結果對應的信號;
由事件管理裝置根據從所述檢測裝置輸出的信號,對事件進行檢測;
由影像發送裝置根據所述事件管理裝置的檢測結果,發送與事件相關的影像;以及
由影像監視終端接收從所述影像發送裝置發送的影像并進行顯示;
所述事件利用多個信號定義,在接收到定義事件的全部信號的情況下,所述事件管理裝置檢測為該事件發生,所述影像發送裝置向所述影像監視終端發送與該事件相關的影像,所述影像監視終端接收與該事件相關的影像并進行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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