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膳食能量、氨基酸構成、食物結構合理的雜糧五味方便代餐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34714.2 | 申請日: | 2012-05-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572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2 |
| 發明(設計)人: | 馮樂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馮樂東 |
| 主分類號: | A21D13/00 | 分類號: | A21D13/00;A21D2/36 |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南海智維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25 | 代理人: | 李憲賓 |
| 地址: | 528200 廣東省佛***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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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膳食 能量 氨基酸 構成 食物 結構 合理 雜糧 五味 方便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復合食品,特別是一種用作方便代餐食品。
背景技術:
我國是個擁有13多億的人口大國,每天都有數千萬人口在公路、鐵道上流動,這些旅客都渴求能吃到安全衛生、營養均衡、美味可口、經濟實惠、食用方便的代餐,這種食品理應是,也有可能是全面達到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膳食能量、氨基酸構成的建議值;同時也應該達到《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的食物結構構成合理的建議值。
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膳食能量、氨基酸構成的建議值如下:1.膳食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是11~15、20~30、55~65;2.氨基酸構成-每克蛋白質中必需氨基酸含量應是:異亮氨酸40毫克(下同)、亮氨酸70、賴氨酸55、蛋氨酸+胱氨酸35、苯丙氨酸+酪氨酸60、蘇氨酸40、色氨酸10、纈氨酸50。
《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的食物結構建議優質蛋白(動物蛋白+豆類蛋白)占總蛋白(%)為60~70,碳水化合物(谷、薯、豆)能量應占總能量(%)為50~60。
目前沒有見到現有的方便代餐食品全面符合上述提到的三大標準的有關文獻。
發明內容:
本發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膳食能量、氨基酸構成、食物結構合理的雜糧方便代餐,而且是具有咸、甜、酸、苦、辣口味,營養均衡的食品組成方便代餐系列,以適應消費者口味的不同要求,這個系列由下列六種產品組成:①陳皮雞柳夾心雜糧餅;②甘草雞柳夾心雜糧餅;③山楂雞柳夾心雜糧餅;④苦瓜雞柳夾心雜糧餅⑤蒜辣雞柳夾心雜糧餅;⑥姜絲雞柳夾心雜糧餅。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為:以重量配比,全雞蛋粉4.0份、雞胸肉7.8份、雞肝1.0份、白蕓豆24.1份、甘薯片11.5份、蕎麥10.0份、高粱米10.0份、小米10.0份、魔芋精粉1.0份、松子仁11.5份、木耳1.4份、低聚果糖1.0份、藕粉5.0份、三鮮醬油5.0份、胡麻油1.2份、白砂糖3.2份、精食鹽0.5份,以上為基本配方,以下則按各品種口味而異,而分別加入陳皮2.5份,或甘草2.4份和甜菊糖0.1份,或干山楂2.5份和檸檬酸0.5份,或苦瓜34.0份和脫水洋蔥0.8份,或蒜頭5.4份和辣椒粉0.2份,或姜18.0份。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明的各產品就能同時符合世界衛生組織關于膳食能量、氨基酸構成合理的推薦建議值和《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的食物結構合理建議值的咸、甜、酸、苦、辣五味具全之方便代餐系列產品。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陳皮雞柳夾心雜糧餅
一、配料:配方如附表一所示。
附表一的有關計算如下:
1、膳食能量構成計算
蛋白質能量=14.4克×4千卡=57.6千卡
脂肪能量=12.6克×9千卡=113.4千卡
碳水化合物能量=53.5克×4千卡=214.0千卡
合計:385.0千卡
注:按《中國食品成分表(2002)》指出每克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產生的能量分別為4千卡、9千卡、4千卡。
蛋白質占總能量(%)=57.6千卡÷385.0千卡=15.0
脂肪占總能量(%)=113.4千卡÷385.0千卡=29.5
碳水化合物占總能量(%)=214.0千卡÷385.0千卡=55.5
2、蛋白質中必需氨基酸構成比例評分
①蛋白質中的必需氨基酸構成比例表(世衛組織建議)-資料來源見《食品營養保健原理及技術》21~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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