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16701.2 | 申請日: | 2012-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439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22 |
| 發明(設計)人: | 廖春生;王嵩齡;程福祥;吳聲;劉艷;張玻 | 申請(專利權)人: | 五礦(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B7/00 | 分類號: | C22B7/00;C22B1/02;C22B3/06;C22B5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悅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王瑛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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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稀土 廢料 回收 方法 | ||
1.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向稀土廢料中加入分解助劑和助熔劑粉末,混合均勻后得到混合料,其中分解助劑的用量為稀土廢料總重量的20-200wt%,助熔劑的用量為稀土廢料總重量的1-20wt%;
(2)將步驟(1)得到的混合料在600-1400℃溫度下焙燒1-6小時;
(3)向步驟(2)得到焙燒產物中加入酸溶液進行酸溶,過濾分離得到主要含稀土元素的酸浸液以及酸浸渣;
(4)分離酸浸液中的稀土元素和其他金屬元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稀土廢料主要為稀土熒光粉廢料和/或稀土鋁酸鹽廢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分解助劑的用量為稀土廢料總重量的20-80wt%,所述助熔劑的用量為稀土廢料總重量的5-10wt%。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分解助劑選自白云石、方解石、石灰石、大理石、白堊、霰石、石灰、菱鎂礦、水鎂石或氧化鎂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分解助劑的粒度為20-400目;所述助熔劑選自硼酸、偏硼酸鋰、四硼酸鋰、四硼酸鈉、碳酸鋰、氯化鋰、氯化鈣、氯化鎂、氟化鈉、氟化鎂或氟化鋁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助熔劑的粒度為20-400目。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焙燒溫度為800-1300℃,焙燒時間為3-6小時。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酸溶過程中加入硫脲和/或體積濃度為30%的雙氧水促進焙燒產物溶解;以100g稀土廢料為基準,硫脲的添加量為0.5-3g,體積濃度為30%的雙氧水的添加量為1-10mL。
7.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將步驟(3)中得到的酸浸渣水洗至洗水中的REO<5g/L;
將洗水返回步驟(3)中做底水調漿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含氧化釔銪的稀土廢料進行酸溶預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采用萃取的方法分離酸浸液中的各金屬元素。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采用濃縮部分酸浸液結晶的方法分離酸浸液中的稀土元素和其他金屬元素。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稀土廢料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采用草酸沉淀的方式將酸浸液中的稀土元素沉淀為固體,將草酸沉淀母液的pH調至3-6,以Al(OH)3的形式回收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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