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終端設備固件升級方法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13651.2 | 申請日: | 2012-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791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30 |
| 發明(設計)人: | 賴俊杰;范懷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基電子(上海)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613 上海市松***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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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終端設備 升級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固件升級方法,適用于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件升級方法包括:
在具有至少第一終端設備、第二終端設備與第三終端設備之子網中,所述第一終端設備根據用戶指令從遠程服務器下載固件升級文件;
經由廣播的方式,所述第一終端設備將第一廣播封包分別傳送給所述第二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所述第二終端設備將第二廣播封包分別傳送給所述第一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以及所述第三終端設備將第三廣播封包分別傳送給所述第一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二終端設備,其中,所述第一、第二或第三廣播封包包含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
當所述第二與第三終端設備判斷接收到之所述第一廣播封包中包含之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為最新時,則分別向所述第一終端設備發送第二升級請求與第三升級請求;
所述第一終端設備根據所述第二升級請求與所述第三升級請求傳送所述固件升級文件給所述第二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以及
所述第二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分別執行所述固件升級文件以完成固件升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固件升級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子網中的每一終端設備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其它終端設備之廣播封包;以及
若未接收到廣播封包,則每一終端設備等待預設間隔時間后,再發送廣播封包給其它終端設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固件升級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第二終端設備判斷接收到之所述第一或第三廣播封包中包含之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是否為最新;以及
若所述第一與第三廣播封包中包含之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非為最新,則所述第二終端設備等待預設間隔時間后自所述第一與第三終端設備接收新的廣播封包。
4.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固件升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或第三廣播封包中包含媒體存取控制標頭字段、互聯網協議標頭、固件版本字段以及升級時間字段。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之固件升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件版本字段存儲所述固件版本信息。
6.如權利要求4所述之固件升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升級時間字段存儲所述固件升級的最新時間。
7.一種固件升級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遠程服務器,其存儲固件升級文件;以及
子網,其包括至少第一終端設備、第二終端設備與第三終端設備,其中:
所述第一終端設備根據用戶指令從所述遠程服務器下載固件升級文件;
經由廣播的方式,所述第一終端設備將第一廣播封包分別傳送給所述第二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所述第二終端設備將第二廣播封包分別傳送給所述第一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以及所述第三終端設備將第三廣播封包分別傳送給所述第一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二終端設備,其中,所述第一、第二或第三廣播封包包含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
當所述第二與第三終端設備判斷接收到之所述第一廣播封包中包含之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為最新時,則分別向所述第一終端設備發送第二升級請求與第三升級請求;
所述第一終端設備根據所述第二升級請求與所述第三升級請求傳送所述固件升級文件給所述第二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以及
所述第二終端設備與所述第三終端設備分別執行所述固件升級文件以完成固件升級。
8.如權利要求7所述之固件升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子網中的每一終端設備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其它終端設備之廣播封包,以及若未接收到廣播封包,則每一終端設備等待預設間隔時間后,再發送廣播封包給其它終端設備。
9.如權利要求7所述之固件升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終端設備判斷接收到之所述第一或第三廣播封包中包含之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是否為最新,以及若所述第一與第三廣播封包中包含之固件版本信息與升級時間非為最新,則所述第二終端設備等待預設間隔時間后自所述第一與第三終端設備接收所述第一與第三廣播封包。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之固件升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或第三廣播封包中包含媒體存取控制標頭字段、互聯網協議標頭、固件版本字段以及升級時間字段。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之固件升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件版本字段存儲所述固件版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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